各潜在投标人:
2024年度**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编号:****),招标人为****,现发布本项目答疑,内容如下:
疑问一:本项目招标文件定义“类似项目指:完工已验收的单项合同金额35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项目(包括并不限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或土地整治或耕地提质改造项目或旱地改水田项目或农田水利或农业综合开发或土地治理或千亿斤粮食增产项目等)。”请问: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水厂及管网改造工程是否满足本项目要求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疑问二:“近5年(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完工已验收的单项合同金额35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项目(包括并不限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或土地整治或耕地提质改造项目或旱地改水田项目或农田水利或农业综合开发或土地治理或千亿斤粮食增产项目等);”
资格审查业绩及评审业绩提到的类似项目,我单位提供完工已验收的单项合同金额35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项目,是否满足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疑问三:“关于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分标准表-良好行为记录-2019年1月以来获奖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获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行业优质工程 (奖)及以上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优质项目及以上的,每具有1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2 分。”
我单位提供2019年1月以来获奖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获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质工程奖的能否认可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疑问四:“关于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分标准表-良好行为记录-六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经理良好行为记录(无年限要求),作为主要贡献人承担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获得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行业优质工程(奖)及以上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优质项目及以上的得 1 分。获奖情况以项目经理荣获的奖励证书(或表彰文件)为准。”
我单位提供项目经理作为主要贡献人承担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获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质工程奖的能否认可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疑问五:关于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标段名称是否填写 2024 年度**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
回复:标段名称可不填写。
疑问六:关于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盖单位章)、(签字或个人印鉴章)盖企业CA锁中电子印章是否认可
回复:招标文件中已有明确表述,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疑问七:招标文件第10页“对于单位及个人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③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因各省市对于验收的标准和格式不统一,请问我单位提供业主单位颁发的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是否满足本项目业绩要求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疑问八:招标文件P3页“****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若项目投标单位是中小微企业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若项目投标单位不是中小微企业的,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项目中标后,依据项目特征将项目中的非主体工程依法分包给中小微企业(预留中标金额不少于40%金额非主体工程合法分包给中小型企业,并且预留金额中的60%金额非主体工程合法分包给小微型企业), 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中标后由招标人督促中标人执行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情况。”
①我单位为非中小微企业,按招标文件要求需要提供分包意向协议,请问在投标阶段就要确定好分包的小微企业单位名称及份额还是中标后向招标人提供
②我单位对“预留中标金额不少于40%金额非主体工程合法分包给中小型企业,并且预留金额中的60%金额非主体工程合法分包给小微型企业”理解为:中型企业加小微型企业一共承接不少于40%中标金额的非主体工程工程量,即中标金额的不少于16%金额非主体工程合法分包给中型企业,中标金额的不少于24%金额非主体工程合法分包给小微型企业,请问我单位理解的是否正确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回复:①如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则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上传。
②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疑问九:招标文件P52页评标方法中“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人)参与 2024 年度**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2024年度**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2024 年度**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标段)的3个项目投标,开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投标人可以投三个项目标段,但使用相同人力**进行投标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一名及以上重复),只能按开标顺序中标其中一个项目标段。若投标人被推荐****一中标候选人,可以继续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并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经公示后被确定为前一标段的中标人,须放弃后续标段的中标人资格,由其他中标候选人按顺序递补确定为中标人”。
若我单位用三套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参与三个标段投标,是否有希望中标两个标段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疑问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款中,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2)近5年(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完工已验收的单项合同金额35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项目(包括并不限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或土地整治或耕地提质改造项目或旱地改水田项目或农田水利或农业综合开发或土地治理或千亿斤粮食增产项目等)”。我单位具有河道清淤、坝体加固业绩,是否满足本项目业绩要求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疑问十一:“评标标准表中“三、投标人近5年类似项目业绩及良好行为记录第2条、良好行为记录-2019年1月以来获奖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获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行业优质工程(奖)及以上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优质项目及以上的,每具有1项得2分;”
我单位获得水利工程河道清淤、坝体加固类奖项是否得分”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次答疑补遗内容作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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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建(北****公司
2024年0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