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档案馆服务 需求描述 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项目 | ¥48,000.00 | 1(件) | ¥48,000.00 |
线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线下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一)验收标准
1.本次档案数字化建设加工****档案局DAT31-2005《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国标GB/T18894-2002《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国标DA/T18-1999《档案著录规则》的要求。
2.目录数据验收标准以全宗的一个或多个目录为单元,随机抽查5%的数据,对条目数量及其著录项目内容的准确性进行逐条检查。其中,档号的合格率要求达到100%,其他项目抽检合格率要求达到98%以上(合格率=抽检合格文件数/抽检文件总数 ×100%)。
3.图像数据验收标准以全宗的一个或多个目录为单位,随机抽查5%的条目数据相对应的图像数据,对图像数量及其图像内容的准确性进行检查。图像应符合本要求中所规定的分辨率、文件格式及色彩模式。图像文件的命名必须与条目档号相一致,一致率要100%;扫描图像完整性要求100%正确,完整性包括不准缺页、漏页。图像的倾斜度、清晰度、整洁度等技术指标,要求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合格率=抽检合格文件数/抽检文件总数×100%)。
(二)验收方法
1.服务完成后,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按照采购合同对档案整理及扫描质量的要求每项进行验收检查,双方签字确认;
2.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档案资料等,在规定时间内交货和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才作为最终验收。
3.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未达到采购合同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供应商投标总报价及清单报价不得超过采购人供应商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服务所需的设备和物品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本项目将设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4.8万元,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并不予详细评审。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付款时间:项目全部完工移交给甲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在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款项给乙方。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