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 划 通 告
**宏华房****公司开发建设位于潭中西路7号的“在水一方”项目规划总平图曾于2013年4月8日经我局批准。**宏华房****公司因建筑单体设计调整,现根据实际开发建设需要向我局提出申请,拟对“在水一方”项目规划总平图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50********0279号)进行调整。此次规划方案调整内容为:
一、32#和33#楼由原12户调整为24户,增加户数12户,32#和33#楼建筑轮廓、面积、高度、层数均不变。
二、总户数由原1958调整为1970户,增加12户;机动车停车位由1245个调整为1252个,增加7个车位;非机动车停车位由3910调整为3934个,增加24个非机动车位。调整后的规划总平图和建筑设计方案图,满足该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等经济指标不变。
修改后的规划规划总平图方案内容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按有关程序将**宏华房****公司拟调整的“在水一方”项目规划总平图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并召开听证会。
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调整方案的意见,可通过书面方式或在听证会上发言的方式提出。书面意见和参加听证会申请请于2024年10月20日前送至****政策法规科(联系电话:0772-****345,地址:**市高新一**一巷7号)。
听证会参加人员应于2024年10月20日前向听证会提交参加听证会申请及个人身份证明、利害关系证明,并准时参加听证会,对听证会主持人员组成有异议的,应在会前提出。参加听证会的共同利害关系人人数较多的,应选取代表作为发言人,其余参加会议的共同利害关系人可通过书面或委托代表发言的方式表达意见。
公示地点:“在水一方”项目所在地
中**路24号大门两侧公示栏
网站:http://lz.****.cn。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10月20日。
听证时间:2024年10月21日(星期一)下午3点30分。
听证地点:****一楼信访接待室(**市高新一**一巷7号)。
听证会主持人:叶炜婷
听证员: 汪子钰
记录员: 谢涵彬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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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0日
规划总平面图-调整前 | 规划总平面图-调整后 |
32#楼_负一层平面图、一层平面图_调整前 | 32#楼_负一层平面图、一层平面图_调整后 |
32#楼_二层平面图、三层平面图_调整前 | 32#楼_二层平面图、三层平面图_调整后 |
32#楼_四层平面图、五层平面图_调整前 | 32#楼_四层平面图、五层平面图_调整后 |
32#楼_六层平面图、七层平面图_调整前 | 32#楼_六层平面图、七层平面图_调整后 |
32#楼_屋面层平面图_调整前 | 32#楼_屋面层平面图_调整后 |
32#楼_(32-1)轴-(32-15)轴立面图_调整前 | 32#楼_(32-1)轴-(32-15)轴立面图_调整后 |
32#楼_(32-15)轴-(32-1)轴立面图_调整前 | 32#楼_(32-15)轴-(32-1)轴立面图_调整后 |
32#楼_(32-A)轴-(32-J)轴立面图_调整前 | 32#楼_(32-A)轴-(32-J)轴立面图_调整后 |
32#楼_(32-J)轴-(32-A)轴立面图_调整前 | 32#楼_(32-J)轴-(32-A)轴立面图_调整后 |
33#楼_负一层平面图、一层平面图_调整前 | 33#楼_负一层平面图、一层平面图_调整后 |
33#楼_二层平面图、三层平面图_调整前 | 33#楼_二层平面图、三层平面图_调整后 |
33#楼_四层平面图、五层平面图_调整前 | 33#楼_四层平面图、五层平面图_调整后 |
33#楼_屋面层平面图_调整前 | 33#楼_屋面层平面图_调整后 |
33#楼_(33-1)轴-(33-15)轴立面图_调整前 | 33#楼_(33-1)轴-(33-15)轴立面图_调整后 |
33#楼_(33-15)轴-(33-1)轴立面图_调整前 | (33-15)轴-(33-1)轴立面图_调整后 |
33#楼_(33-A)轴-(33-J)轴立面图_调整前 | 33#楼_(33-A)轴-(33-J)轴立面图_调整后 |
33#楼_(33-J)轴-(33-A)轴立面图_调整前 | 33#楼_(33-J)轴-(33-A)轴立面图_调整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