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委员会等17部门《关于高质量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渝商务发〔2022〕9号)、****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县域商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渝商务发〔2022〕1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系统推进全县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商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现将再次申报2023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类项目。以人口相对聚集的乡镇为重点,****商贸中心、****超市、集贸市场等,完善冷藏、陈列、打包、结算、食品加工等设施设备。****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等下沉农村,加强数字赋能,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拓展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打造乡镇商业集聚区。
(二)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类项目。建设****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整合县域邮政、供销、快递、商贸等物流**,****商贸流通企业自建物流优势,开展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等物流快递共同配送服务,降低物流成本。
(三)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类项目。****商贸流通企业培育,引导大型流通企业下沉乡镇和村社发展供应链,****中心仓、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提供直供直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现代仓配建设和管理等服务。****商贸流通企业组建联合购销平台,加大农村地区商品投放力度。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农村邮政、供销、电商、商贸流通企业从传统批发、零售向综合性服务转变,整合购物、订餐、家政、职介、租赁、同城配送等服务,发展购物、餐饮、亲子、娱乐、农资等多种业态,提高社区、村镇生活服务的便捷性和服务质量;引导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生活服务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加工制造等特色产业跨界融合,增强服务业推动生产、促进流通、扩大消费地功能。
(四)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类项目。引导商贸、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围绕农村产品上行,建设农产品交****中心,配备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商品化处理设施,加强标准和品牌应用,提高农村产品商品转化率。整合现有县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统筹产品开发、设计、营销、品牌等服务,拓宽农村产品上行渠道,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五)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类。引导农村邮政、供销、电商、商贸流通企业从传统批发、零售向综合性服务转变,整合购物、订餐、家政、职介、租赁、同城配送等服务,支****名店、农家乐、特色民宿、照相馆、美容美发等居民生活服务网点****服务中心等满足居民消费需求的场景和载体,鼓励开展“一点多用、一店多能”,实施“家政兴农”计划,支持****基地,提高社区、村镇生活服务的便捷性和服务质量。
二、支持方式及标准
(一)支持方式。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鼓励各类市场主体资金投入县域商业基础设施建设,依据《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9〕50号)《**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渝商务发〔2022〕18号)《**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日常监督管理办法》(渝商务发〔2023〕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对符合支持方向、条件且实际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建设投资项目,采取先建设、再验收、后补助的方式给予费用补助(不得用于项目征地拆迁、活动补助、物流补贴、楼堂馆所建设,不得用于支付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偿还债务以及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项目工作经费)。
(二)支持标准。以项目为单位,对市场主导投资项目,支持标准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的40%,****中心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中心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单个乡镇快递物流站点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单个商贸流通龙头企业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单个农产品上行动能项目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单个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类项目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政府主导投资项目,情况确实特殊的,可按“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支持标准。
三、项目实施程序
(一)项目申请。参与**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且建设投资内容符合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支持方向的有关单位**内注册的市场主体均可按要求向县商务委提交申请资料。
(二)项目审核。****财政局等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符合条件的纳入备选项目库,对入库项目按照择优原则予以认定支持。
(三)项目执行。对纳入支持的项目,项目实施单位每月定期向县商务委反馈项目进展情况,县商务委不定期开展项目日常督导和监督检查。
(四)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备齐验收申请材料,支持金额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的项目应提供项目审计报告,****财政局开展项目审核验收,****财政局按流程拨付资金。对资**全、项目可控且业主单位承诺能如期完成建设任务的项目,****委员**县财政局据实审核后,可按进度预拨部分补助资金(不超过总支持金额的50%),在项目验收合格后实施清算。
四、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项目申报主体为在我县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业相关资质和条件,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诚信守法的企业或单位。
2.符合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发展规划、支持方向和建设内容,申报单位两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和环境等责任事故。
3.按照“择优不重复”原则,同一建设内容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支持。近三年被信用**列入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受到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的企业和单位,不纳入支持范围。
(二)优先条件
1.乡村**重点帮扶乡镇的建设项目。
2.项目前期成熟、有资金来源且能确保在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的项目。
3.目前已完工且未享受过财政补助的项目。
五、项目实施期限
本次项目建设周期为2023年1月—2024年12月,我县原则上要求各项目务必在2024年11月底完成建设,各项目实施主体要严格按照建设期限,抓紧推进项目实施,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六、申报流程及材料
(一)申报和实施流程。符合条件的实施单位按相关要求形成项目申报材料,经所在乡镇(街道)初审后向县商务委申****商贸流通类项目直接向县商务委申报),县商务委按流程进行前期现场核查,组织项目评审,召开党组会确定支持项目及支持金额,对拟支持项目予以公示;项目确定后,启动项目建设,做好培训指导、督促实施、分段验收、资金拨付等具体工作。
(二)申报资料。确定参加2023年度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的主体需提供以下资料:
1.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2、3、4)。
2.项目实施方案。
(1)企业概况:企业规模、主要农产品及发展情况;
(2)建设现状:现有设施情况、经营现状;
(3)市场分析:主要产品市场需求规模、结构、企业市场占有率及未来发展方向;
(4)建设可行性:市场痛点、企业存在的问题、企业优势;
(5)建设目标:主要思路、定位及发展目标;
(6)建设内容:针对具体环节的具体内容;
(7)建设措施:主要做法;
(8)建设投资概算及明细:单价、数量、金额、用途、总投资;
(9)建设进度:总体时间安排及阶段目标;
(10)建设管理和保障措施:组织保障、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绩效管理等。
3.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发票、厂房照片等。
(三)申报时间。承办企业(主体)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2日。申报资料纸质件一式2份,按目录装订成册,且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县商务委607办公室。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1156,182****7520。电子文件发指定邮箱:****@qq.com。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充分认识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对县域商业发展的积极作用,把项目****商贸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完善工作举措、明确责任分工,把项目申报工作做深、做细、做出成效,参照本项目条件做好辖区“十四五”期间其他年度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储备,并于2024年10月12日前将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实施项目清单(附件5)以盖章扫描件形式发指定邮箱:****@qq.com。
(二)做好政策宣传,广泛组织发动。****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在吃透政策的基础上,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宣讲,进行精准深入的政策解读,让更多企业明白资金支持方式、弄懂项目申报要求。要加强统筹协调,推动联动协作,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项目申报,按照规定准备项目申报资料。
(三)加强审核筛选,提高项目质量。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引导推荐投资有保障、建设期限符合要求的企业积极申报,并对项目申报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真实性加强指导,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对需要补充完善资料的项目,及时告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初审通过拟转报县级的项目,要开展绩效评估;争取推荐一批引领带动能力强、示范效果好的优质项目。
八、其他要求
(一)高质量编制项目方案。各申报主体要组织专门的工作力量高标准编制项目申报方案,重点编写好项目实施主体的实力,分析市场潜力、建设现状(已有设施、存在的问题)、建设方案(理清思路、目标、措施、建设内容、投资明细、时间安排)和项目投资绩效等主要内容。
(二)高标准组织项目实施。各项目实施主体要高标准组织项目实施,一是在申报方案前务必要理清建设主要内容,科学合理编制投资估算,项目验收时将严格按照申报的实施方案建设内容验收;二是明确项目建设时间节点,严格按照项目计划有序推进;三是实施项目必须符合行业规范和标准要求,申报项目所定绩效目标能确保在验收时完成。
(三)高水平提炼典型案例。各项目实施单位在建设中,需认真梳理项目建设措施,有典型做法、经验的企业在完成项目建设后,对当地有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和带贫益贫效益的,需认真梳理提炼总结,形成可供复制推广的典型案例,由县商务委指导修改后报市商务委。
(四)落实动态调整机制。对于申报成功、公示完成后拟纳入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支持的项目,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对连续2个月无建设进展的实施单位进行通报;对连续3个月无建设进展或项目实施受阻,无法按期完成建设的予以清退;对完成建设且验收时未达申报投资额度的项目支持额进行调整,核减支持比例。
附件:1.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申报表
2.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
3.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
4.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5.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实施项目清单
****
2024年9月24日
附件1
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信息 | |||||
申报单位 (盖章) | 通讯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
项目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项目信息 | |||||
项目名称 | |||||
承办单位 | 建设地址 | ||||
项目类型 | ¨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类 ¨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类 ¨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类 ¨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力 ¨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类 ¨其他 | ||||
建设类型 | ¨**¨改扩建 | 建设 起止时间 | |||
总投资额 (万元) | 有效投资额(万元) | 奖补金额(万元) | |||
建设内容 | 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预期效益等 | ||||
镇街初审意见 (签字盖章) | ****商贸流通类项目直接向县商务委申报 | ||||
部门复审意见 (签字盖章) |
附件2
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
申报日期:
单位全称(盖章)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成立年月 | |||||
注册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员工人数 | |||||
注册资本 | 经营范围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单位简介 | ||||||
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 | ||||||
近三年经营情况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备注 | ||
收入(万元) | ||||||
利润(万元) | ||||||
税金(万元) | ||||||
资产负债率(%) |
附件3
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表
申报日期:
项目名称 | ||||||
项目类别 | (参照申报指南填写) | |||||
申报单位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项目内容 | ||||||
项目预期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如:营业面积 | ||||
如:商品种类 | ||||||
效益指标 | 如:税收 | |||||
如:就业人数 | ||||||
如:社零完成额 | ||||||
如:进出口额 | ||||||
满意度指标 | 如:顾客满意度 | |||||
项目投资(万元) | 自有资金 | |||||
其他资金 | ||||||
已获财政支持金额(万元) | 中央 | 市 | 区县(自治县) | |||
本次申请资金(万元) | ||||||
项目实施起止年月 | 年月— 年 月 |
附件4
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项目申报单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申报单位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 ||||||||||||
项目名称 | 申报依据 | ||||||||||||
项目总投资额 | 万元 | 申请财政资金 | 万元 | ||||||||||
项目所在地 | 项目责任人 | 联系电话 | |||||||||||
申报项目已获得财政资金补助情况 | |||||||||||||
序号 | 年度 | 补助金额 | 拨付补助资金 业务部门名称 | 拨付补助资金 财政部门名称 | |||||||||
1 | 2021年 | ||||||||||||
2 | 2022年 | ||||||||||||
3 | 2023年 | ||||||||||||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 | |||||||||||||
1.本次项目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对因申报材料不真实、不合法、不准确、不完整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并全额退还政策补助资金。 | |||||||||||||
2.项目申报和实施管理严格按照相关的文件及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建立项目管理责任制和相应的财务制度。 | |||||||||||||
3.本项目责任单位近三年无涉税违法行为,无重**全责任事故,无拖欠民工工资的行为。 | |||||||||||||
4.以上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 |||||||||||||
项目申报责任人(签名) | |||||||||||||
单位负责人(签名) | (公章) | ||||||||||||
日期: |
附件5
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实施项目清单
年度 | 项目归属 | 项目名称 | 建设类型 | 承办企业(主体) | 总投资 | 最低有效投资额 | 支持金额 | 建设内容 | 建设周期 | 实现功能 | 备注 |
指项目建成年度 | XX区(县) | 公示、下达的名称 如XX****中心、XX****中心、XX农产品商品化设施 | 主要有**、改造、提升、培育等 | 单位、企业规范名称 如XX邮政公司、XX超市、XX物流公司 | 资金支持的建设内容,注意是否符合《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文件明确的支持方向 | 2023年XX月—2023年12月 ★★2024年实施项目必须在2024年10月之前完成 | 绩效目标功能 | 填写 说明 | |||
2023 | **县 | XX****中心改造项目 | 改造 | XXX | 100 | 100 | 40 | 完善水电、排污、通信(监控)、交易、物流、冷链、停车、消防等设施,优化消费环境,丰富服务业态,提升消费档次 | 2023年1月—2023年12月 | ****商贸服务中心,交易额提高5%,基础设施水平优化提升,消费品及生活服务供给门类增加,同时向村下沉配送服务 | 填写 示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