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禹一矿二1-15030采面回收 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委托,对平禹一矿二1-15030采面回收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公告、开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现对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平禹一矿二1-15030采面回收
招标编号:****
二、招标范围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三、评标信息及中标候选人
开标地点:****东楼303
开标时间:2024 年9月 24 日15时00分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 | ****009.11元 | 82.6 | 1 |
****公司 | ****617.23元 | 71.45 | 2 |
******公司 | ****061元 | 68.88 | 3 |
评标委员会根据最终评审情况,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一致同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公司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四、公示发布媒介及结束时间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于2024年9月24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结束时间:2024年9月27日17时30分
五、异议
1、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异议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2、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3、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6、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区**大道47号
联系人:工程服务科 联系电话:0375-****831
业 主:******公司
地 址:**省**市梁**三峰山
联系人:郑** 联系电话:159****7263 邮 箱:****@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大道47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郭艳斌0375-****706 王新奎 0375-****589
邮 箱:****@hnzpz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