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三官街道新****公墓项目(一期)施工变更公告(三次)
各潜在投标人:
**市**区三官街道新****公墓项目(一期)施工(项目编号**** ),现发布招标文件更正如下:
1、本项目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10.9中第2、3条原内容进行如下变更:
9.10 | 其他 | 2、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工作人员,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将被依法处罚。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人或拟派项目经理业绩、投标人资质等证明资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和法律责任。若投诉人或举报人对前述资料或证明资料存在争议,进行有效投诉或举报, 被投诉人、被举报人****机关调查,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举证,提供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拒不配合执法机构调查,且未在规定期限内举证、提供证明资料原件的,执法机构(**市****管理局或各县(市、区)公管局)依法处理。 3、中标人未履行下述义务的,**市****管理局或各县(市、区)公管局)将依法对中标人进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
现变更如下: | ||
9.10 | 其他 | 2、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工作人员,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将被依法处罚。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人或拟派项目经理业绩、投标人资质等证明资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和法律责任。若投诉人或举报人对前述资料或证明资料存在争议,进行有效投诉或举报, 被投诉人、被举报人****机关调查,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举证,提供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拒不配合执法机构调查,且未在规定期限内举证、提供证明资料原件的,执法机构****委员会(**区****管理局)依法处理。 3、中标人未履行下述义务的,****委员会(**区****管理局)依法对中标人进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
注:此澄清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
联系人:谭主任
联系方式:182****7050
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汪工
电话:139****0010
日期: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