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建设项目(五期)林权流转全过程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基地建设项目(五期) 已由 ****委员会 以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林权流转全过程服务单位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基地建设项目(五期)林权流转全过程服务
2.2项目招标编号: YZLYL2024-G3-060-YLQT-1
2.3项目地点:项目建设布局在**市的**区、**区、**市、**、**县、**县、**县等7个县(区、市)。
2.4项目概况:拟流转林地林木规模约为4666.7hm2,****基地建设、林下经济建设、乡村**基础设施等三部分内容。
2.5招标内容: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2家服务单位,为招标人的国家储备林项目提供林权流程全过程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落界,不动产权籍调查及集体林权调查,办理宜林荒山的清山炼山手续,办理林木砍筏证,将流转林地办理不动产证至招标人名下,或到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林权流转合同见证备案,流转期内纠纷处理等林权流转全过程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6预算金额:服务费用综合单价200元/亩,项目总价约1400万元(不含林地租金及林木流转费用)。
2.7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林权流转期结束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提供本次服务的企业;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3.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3.4业绩要求:无要求;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获取时间:自2024年9月24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24年9月30日18:00(**时间)止。
4.2请登录**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s://ylygcg.****.com/#/index)进行参与项目并获取招标文件;未注册的投标人可在**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s://ylygcg.****.com/#/index)完成注册后再行参与项目招标活动。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0771-****051、****031、0771-****826。
4.2.1提示:投标人只有在“**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完成注册获取(购买)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
4.2.2投标人操作手册可在官网【业务指南-资料下载】自行下载。
4.2.3**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注册、使用咨询电话:0771-****826、0771-****051、****031。
4.2.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需投标人在**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申请,招标文件发票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开具。平台系统服务费发票由平台方提供。(详见【业务指南-平台规则】中的《**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
4.3费用: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250元,“**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服务费人民币200.00元,售后(或缴后)不退。
依据《****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投标人自行向各费用收取单位申请发票,投标人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5.投标文件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5日9时30分00秒(**时间)。
5.2递交地点:****市双拥路39号东盛大厦17楼****。
5.3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6.评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7.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www.****.cn、**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btb.****.cn:9000、****政府门户网站(www.****.cn)、**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lygcg.****.com/#/index)上发布。
8.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 址:****中心商业用房D-1-05
邮 编:537000
联系人:吉日艳
电 话:0775-****287
(2)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双拥路39号东盛大厦17楼
邮 编:537000
联系人:莫艳梅、宁桂先
电 话:0775-****131、****161
传 真:0775-****011
(3)监督单位:****政府****委员会
电 话:0775-****903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