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预算编制)运维服务项目 | 预算价 | 25万 |
联系人 | 王军 | 联系方式 | ****616 |
采购人地址 | **市**区塔桥路35号 | ||
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 **** | ||
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 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预算编制)运维服务 | ||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 ****财政厅《关于印发〈**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办发〔2021〕6号)“市县财政部门自行与实施单位签订本地服务合同,所需经费由各地自筹解决”及省财政厅预算管理一体化工作专班《工作提醒(十八)》“****公司签订实施合同,确保各地推广实施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相关要求,前期****以单一来源方式完成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预算编制)实施服务采购。本项目是在实施服务基础上,采购该系统运维服务支持。 ********财政厅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项目—预算编制项目中标人,且具有《基于云架构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华青预算一体化管理软件著作权证书》《华青部门预算系统著作权证书》,拥有上述系统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及其他全部权利。 ********财政局、****财政局、****财政局、****财政局等单位签订2023年度运维服务合同。 鉴于以上原因,该运维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件》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鄂财采规〔2020〕1号)第一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的要求。据此,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 | ||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 |||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靳国兴 教 师 长江大学 刘余键 科 长 ****审计局 张拥军 专 员 ****监管局 | ||
拟成交价格 | 25万元 | ||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