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于散裂中子源强流伴生质子束医用同位素制备技术研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粤环审〔2024〕176号 | |||||
基于散裂中子源强流伴生质子束医用同位素制备技术研究项目 | |||||
普通 | |||||
同意按照环评文件内容实施 | |||||
****关于基于散裂中子源强流伴生质子束医用同位素制备技术研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
****学院****研究所 |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121********012211J |
王贻芳 |
身份证 |
2024年09月06日 |
2024年09月06日 |
长期 |
**** |
有效 |
【正文信息】
****关于基于散裂中子源强流伴生质子束医用同位素制备技术研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粤环审〔2024〕176号
****学院****研究所:
你单位报批的《基于散裂中子源强流伴生质子束医用同位素制备技术研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编号为****)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此次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位于**市大朗镇中子源路1****学院****研究所**研究部中****园区内。项目主要内容为:在园区内对伴生质子束实验厅进行功率升级改造,同时新增基于散裂中子源强流伴生质子束开展放射性同位素制备、分离、提纯等研究。具体包括:
(一)对伴生质子束实验厅进行功率升级改造,更换废束站内停束层,在废束站入口新增换靶机构,新增设计设置常规工作和特殊工作两种束流工作模式。常规工作模式下,伴生质子束线束流最大平均功率由16瓦提升至100瓦,保留原已许可开展的中能质子辐照相关实验研究用途;特殊工作模式下,伴生质子束线束流最大平均功率为20千瓦。两种工作模式均应用于辐照钍靶开展放射性同位素实验研究。
****园区南侧辐射防护楼一层的液体废物处置室和固体废物处置室改造****实验室,利用伴生质子束辐照后钍靶件开展锕-225/镭-223的分离关键技术的研发活动。****实验室属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二、**省环境辐射监测与核****中心于2024年7月23日组织专家对报告书进行了技术评审,出具的评估意见认为,报告书有关该项目建造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价内容,以及提出的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合理可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体可信。2024年8月20日,我厅厅长专题会审议并通过对报告书的审查。你单位应按照报告书内容组织实施。
三、项目在建造和运行中应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辐射安全防护措施以及辐射安全责任,确保辐射工作人员有效剂量约束值低于10毫希沃特/年,公众有效剂量约束值低于0.1毫希沃特/年。
四、项目建造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学院****研究所应按规定的程序向生态环境部重新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
五、项目建造期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生态环境局负责,建成申领辐射安全许可后由我省生态环境部门协同生态环境部****监督站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