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922-2024-00242
3、项目名称:关于**县2022年第七至十四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日常变更等****政府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87(万元)
6、最高限价:87(万元)
7、采购需求:
完成**县2022年第七至十四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日常变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关监管系统信息录入及应用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日历天内(即服务期)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其报名不予受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优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期间的供应商和个人不允许参加投标,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n/)信用服务版块查询供应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提供相关查询记录和查询结果); ③****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网络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9月25日至2024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
供应商在客户端选择已经发布公告的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9月25日00点00分(**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09点00分(**时间)
3、地点: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0月14日09点00分(**时间)
2、地点:供应商通过供应商****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开标大厅中进行远程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以上所称供应商****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投标系统。 2.****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https://czt.****.cn/zchj/user)完成注册并办理 CA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s://czt.****.cn/zchj/zIndex/details。 3.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4.本 次 招 标 信 息 发 布 媒 体 : 湖 北 省 政 府 采 购 网 ( 网 址 : http://www.****.cn ) 。 5.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 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中小微企业融资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孝财采发[2020]83 号执行。 7.▲ 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模板详见附件),无需提交《****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资格证明材料,待确定中标人后再由中标人提交核验。 8.▲供应商应对资格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 作出虚假承诺,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经调查核实后,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在一****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本级
地 址:**县兴悟北路149号
联系方式:132****76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镇**大道60号
联系方式:0712-****5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左珮紫
电 话:0712-****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