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24 17:04
2024-09-04 10:00
公告中
标段\包信息 | |||
标段\包名称 | 福泽和院精神堡垒工程 | ||
标段\包编号 | **** | ||
标段包内容 | / | ||
公告内容 | |||
一、本项目概况: 福泽城项目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50607.27㎡,总造价****35413.81元,项目于2022年6月23日开工建设,截至目前33#楼幕墙、下沉广场、21#、27#楼及30#、31#楼及相应地下室完成施工,目前已启动21#、27#楼及30#、31#楼预售工作,结合项目营销展示、客户体验及提升项目自身配套及环境的考虑,本次招采拟委托单位进行福泽和院精神堡垒工程施工工作。最终建设工程内容、建设规模以经审定的设计施工图纸为准。 二、招标事项名称:福泽和院精神堡垒工程 三、本次招标服务内容: 施工主要内容为施工图纸范围内福泽和院精神堡垒工程制作与安装施工。具体施工范围以经审定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四、投标资质要求: 公司经营范围包含广告制作资质。 五、合同服务期及计价方式: (1)服务期: 60日历天; (2)计价方式: R固定总价包干£固定单价包干 £其他 ; 六、招标控制价:125177.68元。 七、投标保证金:无。 八、合同付款条件: (一)预付款:合同总额的20%。甲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且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X %)后支付,乙方逾期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暂缓付款且不视为违约,直至乙方开具合格票据之日后30日内,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由此引发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约。 (二)进度款:乙方按现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对应的实际完成产值(含工料机费用、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向甲方提交工程款项支付申请,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申请材料后7日历天内审核完毕并反馈意见,并在90天后按双方审定的已完工程量产值的80%向乙方支付进度款,如有争议部分产值,则甲方先支付无争议部分,争议部分待双方确认后再行支付;如有签证、变更等清单外工作内容,此部分按已完产值的80%支付进度款。现场签证的工程量据实计量,其中单价按合同第六条第(三)条款计价方式计算,并最终计入结算价。 (三)结算与质保金:工程完工并竣工验收后,经双方审核结算确认,甲方于结算审核完成90天后支付工程款至结算价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12个月,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满后扣除相应费用后返还给乙方(无息)。 (四)开票要求:在满足上述支付条件的前提下,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申请以及相应税率的当期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应按约定时间完成相应款项的支付(甲方书面确认无法支付的,乙方可暂缓开票且不构成违约)。结算付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包含质量保修金。 九、报价计算依据及要求: (1)根据工程量清单及市场定价。 十、验收要求: 根据甲方施工图纸完成福泽和院精神堡垒工程,达到报质量合格标准。 十一、评标办法: R合理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其他 十二、中标单位确认办法 经过询价,统一回标后,密封的报价文件统一拆封后,报价最低的单位中标。 十三、报价文件提交要求: (1)回函;(2)报价函及报价清单;(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4)现场开标确认函;(5)企业营业执照;(6)企业资质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