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院扩建二期工程门诊科教综合楼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保健院扩建二期工程门诊科教综合楼项目 | ||||||||||||||||||||||||||||||||||||||||||||||||||||||||||||||||
标段编号 | ****002001; | 标段名称 | ****保健院扩建二期工程门诊科教综合楼项目施工总承包;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9月24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9月30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公告信息 | 施工总承包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市**区江东北路368****保健院院区内南侧地块。 2.1.2工程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6.0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15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地上塔楼为22层、裙楼为5层,建筑高度塔楼部分高98米,低楼层段布置门诊等相关功能,****管理中心、内镜中心及手术部门等,高楼层段布置保健科教培训、网络医院、医疗实验平台等;地下为2层,主要建设地铁接驳大厅人防配建、机动车停车库与设备空间等;实施室外配套工程建设等。 2.1.3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64000万元,最高投标限价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2.1.4工期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保健院扩建二期工程门诊科教综合楼项目施工总承包,包含基坑支护工程、桩基工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室内装修工程、外立面装修工程、室外及配套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企业具有安全生产条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其他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企业近 1 年内(截止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 1 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投标人在2021年度-2023年度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年度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中心履约评价公告:https://www.****.com/JSGJZX_XMZX_LYPJ);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截止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1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条件: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承诺函(一)、投标承诺函(二)、投标承诺函(三)”如下,并按格式要求签字盖章: 投标承诺函(一) 致:**** 本投标人郑重承诺如下内容: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企业近1年内(截止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 1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投标人在2021年度-2023年度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年度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中心履约评价公告:https://www.****.com/JSGJZX_XMZX_LYPJ)。;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9****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以上1-4项应提供证明材料,如(1)营业执照;(2)投标人控股与被控股关系,天眼查截图、公司关系架构等;(3)相关主管部门网站截图等。(以上仅作为示例,证明材料作为承诺的佐证材料,投标人应按诚实守信原则提供真实有效材料,具体材料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提供) 5.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建工程查询材料,并保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查询结果中无在建工程,否则视为投标人未提供本承诺函。
6.投标人须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截图,否则视为投标人未提供本承诺函。
7.如本投标人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如: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业绩,企业、人员资料作假)及本项目履约过程中有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本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与项目现场项目经理不一致。上述情形均可视为本投标人违约行为,招标人均有权予以公示,并列入****“违约单位名单”。 8.我司承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主要设备材料采购要求的规定,进行本项目设备材料的采购、验收、使用、管理等工作。如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中心的处理。 投标人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承诺函(二) 致:****(招标人) 本单位作为 项目的投标人郑重承诺本次投标无《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所称的“弄虚作假”行为,具体条款如下: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如本投标人被认定为弄虚作假或无法就相关疑点作出合理说明的, (投标人名称) 同意招标人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将弄虚作假行为在招标人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且3年内不确定为评定分离项目和限额以下项目的中标人。招标人有权将上述线索移交有关主管部门查处,涉嫌犯罪的,****机关报案。 本投标人如有违反《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七条所列情形,同意招标人按上条款规定办理。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承诺函(三) 致:****(招标人) 一、本人作为 (项目名称)的投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承诺本人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具体证明材料有: (1)**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https://jzsc.****.cn/home)从业人员――个人工程业绩查询截屏和工程所在地各省级一体化平台项目经理在建工程查询截屏。 (2)项目经理工程业绩竣工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仅为示例,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提供。) 如被认定有在建工程或违反上述承诺或提供的上述材料是虚假的, (投标人名称)和本人同意招标人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将弄虚作假行为在招标人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且3年内不确定为评定分离项目和限额以下项目的中标人。 二、本投标人如中标本项目,郑重承诺如下内容: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项目经理不变更,确需更换的,书面报请招标人,同时承担更换项目经理100万元/人次的违约金(不可抗力、非承包人原因除外);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均需承担100万元的违约金;无条件接受合同条款中人员变更的罚则。 如若更换项目经理,承诺将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项目投标。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执业印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4.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4.2资格预审评分及投标入围方法细则
注:确定参加投标的申请人入围的方法: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为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的,按资格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9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当资格预审得分相同时,以申请人资格预审评分中的项目业绩合同金额大的排名靠前,当申请人资格预审评分中的项目业绩合同金额也相同时,则以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答辩得分高的排名靠前,当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答辩得分也相同时,****委员会投票表决。如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少于9家时,则全部入围。 5.评标办法评分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6.1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时间2024年9月30日17时00分; 6.2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登陆**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cn/JSZB/)的“省属项目网上投标”或“**省公共**交易网”(http://jsggzy.****.cn/)的“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投标人网上下载文件前需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建设工程招标网办事指南”)。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时间2024年10月15日9时00分。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北路223号 联 系 人:曾工 电 话:025-****69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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