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樊家油田地面油水系统优化改造工程(二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242124R | 建设单位法人:刘青峰 |
杜伟成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区 |
**省**市**西四路600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油田地面油水系统优化改造工程(二期)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07-陆地石油开采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711-B711-陆地石油开采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市**县 |
经度:117.75526 纬度: 37.3975 | ****机关:****服务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9-28 |
滨审批四〔2023〕****0005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7000 |
2038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242124R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913********193304M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193304M | 竣工时间:2024-02-22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2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lof.****.com/slof/csr/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未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油田地面油水系统优化改造工程位于**省**市**县,项目拟更换和**各类管线共计40819m(包含:集油管线19225m、注水管线21294m和输水管线300m),其**路由更新管段长28750m、优化更新管段长5385m(优化长度2955m)、**管段长6684m;对LFLZ3X30井场和林中20号计量站进行技术改造(增加采出液三相分离和采出水处理、回注功能)、在林东11号计量站和林东16号计量站各新增混输泵1台、在林东12号计量站新增注水泵1台,以提高集输和注水能力、****实验室1座、在滨603-3井场**危废间1座,并配套完善供配电及自控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①将林中20号计量站技改成林中20号集中处理点,**采出液处理系统一套;②对LFLZ3X30井场进行技术改造,增加采出水处理和回注功能,**一体化水处理装置一套;③**林中20号集中处理点至LFLZ3X30****处理站注水管线1580m;另外包含配套建设自控、通信、道路、供配电设施等。 |
项目分两期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林中22集中处理点采出液处理规模2100m3/d,****公司滨南区块来液进行处理,经三相分离静电聚结一体化分离器进行油气水分离,分离出的原油经水套加热炉或空气源热泵加热,加热后的原油进入电脱水器进行脱水,脱水后的低含水油(含水率≤1.5%)经高架拉油罐储存后,正常情况下拉运至滨五联合站,拉运流程不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通过管线外输至林一接转站;三相分离静电聚结一体化分离器分离出的天然气经天然气分离器分水后供加热炉燃烧,天然气分离器产生的天然气凝液进入滨五联合站处理;过程中需要向装置添加破乳剂,破乳剂为液态,通过人工加入到药剂罐内,再通过药剂泵注入装置内,无大气污染物产生;三相分离静电聚结一体化分离器产生的清罐底泥,定期清理,随产随清;以上流程分离出的采出水经外输泵外输至LFLZ3X30井场进入一体化水处理装置。林中22集中处理点采出液处理规模2100m3/d,****公司滨南区块来液进行处理,经三相分离静电聚结一体化分离器进行油气水分离,分离出的原油经水套加热炉或空气源热泵加热,加热后的原油进入电脱水器进行脱水,脱水后的低含水油(含水率≤1.5%)经高架拉油罐储存后,正常情况下拉运至滨五联合站,拉运流程不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通过管线外输至林一接转站;三相分离静电聚结一体化分离器分离出的天然气经天然气分离器分水后供加热炉燃烧,天然气分离器产生的天然气凝液回收至三相分离静电聚结一体化分离器进一步处理;过程中需要向装置添加破乳剂,破乳剂为液态,通过人工加入到药剂罐内,再通过药剂泵注入装置内,无大气污染物产生;三相分离静电聚结一体化分离器产生的清罐底泥,定期清理,随产随清;以上流程分离出的采出水经外输泵外输至LFLZ3X30井场进入一体化水处理装置。采出水进入一体化水处理装置后,首先进入泥水分离器进行初步的旋流沉降分离,在分离后的出水管道上溶入气体,溶气采出水进入装置内部的除油构件中进行涡流旋转,利用产生的离心力进行气浮除油,分离出来的采出水进入微涡旋迷宫填料,对采出水中的悬浮颗粒和油污进行吸附和聚集,将油污截留在填料中,经过填料的采出水进入滤料层进行过滤,滤料为金刚砂,过滤后的水去高压电极化区进行电极化除垢、杀菌等处理后从罐底排出。其中的一级处理和二级处理器原理和结构形式基本相同,只是内部滤料的直径不同。一体化水处理撬产生的反冲洗废水进入反冲洗回收罐,管输至滨五联合站进一步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推荐水****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 | 实际建设情况:林中22集中处理点采出液处理规模2100m3/d,****公司滨南区块来液进行处理,经三相分离静电聚结一体化分离器进行油气水分离,分离出的原油经水套加热炉或空气源热泵加热,加热后的原油进入电脱水器进行脱水,脱水后的低含水油(含水率≤1.5%)经高架拉油罐储存后,正常情况下拉运至滨五联合站,拉运流程不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通过管线外输至林一接转站;三相分离静电聚结一体化分离器分离出的天然气经天然气分离器分水后供加热炉燃烧,天然气分离器产生的天然气凝液回收至三相分离静电聚结一体化分离器进一步处理;过程中需要向装置添加破乳剂,破乳剂为液态,通过人工加入到药剂罐内,再通过药剂泵注入装置内,无大气污染物产生;三相分离静电聚结一体化分离器产生的清罐底泥,定期清理,随产随清;以上流程分离出的采出水经外输泵外输至LFLZ3X30井场进入一体化水处理装置。林中22集中处理点采出液处理规模2100m3/d,****公司滨南区块来液进行处理,经三相分离静电聚结一体化分离器进行油气水分离,分离出的原油经水套加热炉或空气源热泵加热,加热后的原油进入电脱水器进行脱水,脱水后的低含水油(含水率≤1.5%)经高架拉油罐储存后,正常情况下拉运至滨五联合站,拉运流程不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通过管线外输至林一接转站;三相分离静电聚结一体化分离器分离出的天然气经天然气分离器分水后供加热炉燃烧,天然气分离器产生的天然气凝液回收至三相分离静电聚结一体化分离器进一步处理;过程中需要向装置添加破乳剂,破乳剂为液态,通过人工加入到药剂罐内,再通过药剂泵注入装置内,无大气污染物产生;三相分离静电聚结一体化分离器产生的清罐底泥,定期清理,随产随清;以上流程分离出的采出水经外输泵外输至LFLZ3X30井场进入一体化水处理装置。采出水进入一体化水处理装置后,首先进入泥水分离器进行初步的旋流沉降分离,在分离后的出水管道上溶入气体,溶气采出水进入装置内部的除油构件中进行涡流旋转,利用产生的离心力进行气浮除油,分离出来的采出水进入微涡旋迷宫填料,对采出水中的悬浮颗粒和油污进行吸附和聚集,将油污截留在填料中,经过填料的采出水进入滤料层进行过滤,滤料为金刚砂,过滤后的水去高压电极化区进行电极化除垢、杀菌等处理后从罐底排出。其中的一级处理和二级处理器原理和结构形式基本相同,只是内部滤料的直径不同。一体化水处理撬产生的反冲洗废水进入反冲洗回收罐,经罐车拉运至滨五联合站进一步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推荐水****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 |
试压废水由进入滨五联合站处理改为项目内部流程处理;天然气凝液由进入滨五联合站处理改为回收至林中20号集中处理点站内三相分离器处理后,经LFLZ3X30井场一体化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不外排;反冲洗水由管输至林一接转站最终进入滨五联合站改为罐车拉运至滨五联合站处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试压废水进入滨五联合站处理;天然气凝液进入滨五联合站处理;反冲洗水管输至林一接转站最终进入滨五联合站;废过滤吸附介质由厂家回收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试压废水进入项目内部流程处理;天然气凝液回收至林中20号集中处理点站内三相分离器处理后,经LFLZ3X30井场一体化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不外排;反冲洗水罐车拉运至滨五联合站;废过滤吸附介质委托****拉运并进行无害化处置。 |
试压废水由进入滨五联合站处理改为项目内部流程处理;天然气凝液由进入滨五联合站处理改为回收至林中20号集中处理点站内三相分离器处理后,经LFLZ3X30井场一体化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不外排;反冲洗水由管输至林一接转站最终进入滨五联合站改为罐车拉运至滨五联合站处理。废过滤吸附介质由厂家回收处置改为产生后委托****拉运并进行无害化处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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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43 | 595.58 | 719.88 | 0 | 0 | 859.01 | 595.58 | / |
0.0081 | 0.009 | 0.0216 | 0 | 0 | 0.017 | 0.009 | / |
0.0977 | 0.111 | 0.3239 | 0 | 0 | 0.209 | 0.111 | / |
0.0095 | 0.016 | 0.0072 | 0 | 0 | 0.026 | 0.016 | / |
0.768 | 0.027 | 0.806 | 0 | 0 | 0.795 | 0.027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加热炉安装低氮燃烧器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4-2018) | 加热炉已安装低氮燃烧器 | 加热炉废气中SO2、NOx、颗粒物、烟气黑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基础减振、设置隔音板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 | 本项目运营期林中20号集中处理点及LFLZ3X30井场2座站场设置围墙,泵类设备采取了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LFLZ3X30井场注水泵设置隔音板(20m×15m×4m)。 | 项目站场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参照《采油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2041-2014)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 | 本项目管线均进行了内外防腐处置,定期进行巡线工作;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避免设备泄漏、物料遗撒等。本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中的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钠、硫酸盐、氯化物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水质标准,石油类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标准要求,其余指标能够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超标与当地水文地质条件有关。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做到妥善处置。本工程一般固废暂存应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同时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公告 2021年第 82号)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外运应落实好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措施。 | 施工期: 1、施工废料及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拉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不外排; 2、多余土方已用于施工场地土地平整; 3、生活垃圾已由施工单位拉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不外排; 4、无定向钻穿越,未产生定向钻废弃泥浆;5、拆除的设备已回收至仓库,****油田资产报废程序进行处置; 6、未产生废劳保用品及旧管线清管废渣; 运营期: 1、新增清罐底泥,随产随清,委托****进行处置; 2、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油漆桶、废变压器油、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暂存至滨603-3井场危废暂存间,最终均委托****进行处置; 3、LFLZ3X30井场一体化水处理装置产生的废过滤吸附介质不暂存,委托****进行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施工期:施工结束后进行生态恢复;运营期:在生产生活中杜绝人为破坏植被的现象,若发生泄漏事故,应及时回收污染物,并开展生态修复工作。 | 施工结束后进行了生态恢复;调试期间未发生人为破坏植被的现象、泄漏事故。 |
表7 风险设施
1 | 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 ****开发区已制定《****滨**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该预案已于2022年9月14****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文号:371621-2022-174-L);并定期进行演练。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LFLZ3X30井场一体化水处理装置产生的反冲洗废水管输至滨五联合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LFLZ3X30井场一体化水处理装置产生的反冲洗废水由罐车拉运至滨五联合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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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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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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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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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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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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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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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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