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24-116/勘测院1/江东新村30幢501室车库
****/勘测院1/江东新村30幢501室车库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 空置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其他披露事项 | 1、承租方须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不得从事违法乱纪的活动,如发生问题,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自负。承租方应维护好标的内的环境卫生,垃圾应及时自行清运,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创建工作。 2、租期内如因****政府规划拆迁需要等原因,出租方决定提前终止合同的(出租方提前通知承租方,承租方须无条件服从),不视为出租方违约,并且对因此造成承租方的损失,出租方除退还承租方已交的合同未履行期间的租金外,不再承担赔偿、补偿责任。 3、承租方不准乱搭乱建,如出现自行搭棚建房等违章现象被相关部门处理的,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本次所有出租标的均以现状出租,承租期间出租方不负责标的的修缮。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在不改变标的结构前提下,可以对标的进行装修。租赁期间由承租方新增的建筑物及附属物、装修物,期满后无偿归出租方所有,不得拆除。 4、承租方因经营所需,需要办理相关证照的(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消防验收合格证等),办证手续、责任、费用等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给予协助。证照办理成功与否,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一旦参与竞租,即表明承租方理解、认可并遵循本项条款的约定。 5、本次招租的标的不得改变用途,须按合同要求使用标的,不得挪作他用,不得转租或以其他方式变相转租。如有类似情况发生,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权。标的水、电安装及相关税费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安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7、本次招租标的内若有不确权面积,在租期内不确权部分被相关职能部门要求拆除的,承租方应积极配合,租赁价格不变。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 |
联系人 | 余先生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159****2179 | |
联系地址 | 宾王路366号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3,700.00 元/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租期内租金自第二年起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5% |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否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一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须在成交后2****交易所交纳第一年成交租金、履****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特别事项约定》)等。 | 出租用途 | 仓储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按第一年成交租金的20%收取。履约保证金于租赁到期时,经租赁双方确认无异议后不计利息退回。 2、竞得人房租金交纳依照《房屋租赁协议》直接交至出租方。 3、合同签订:出租方在竞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五个工作日内,与其签订《房屋租赁协议》。 4、权证相关信息:有产权证。 5、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6、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现状交付。 7、房屋使用及经营管理须符合安全管理规范。 8、按照租赁合同中所列租赁起始日前按出租房屋现状办理租赁物移交手续。 | ||||
租期 | 3年(自合同约定之日起)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本次公开招租面向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0.075 | 交纳时间 | 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6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详见《特别事项约定》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25个周期。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4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4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审核通过后,获得竞价资格,进入竞价大厅参与报价。 3、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25个周期。 4、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
项目附件 | (****)区块清单.xls 房屋租赁协议(样本).doc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祝女士 | 电话 | 0579-****6620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省**市稠州北路505号 | 网址 |
(Z24-118)**市佛堂**产业园综合楼1号楼第1层租赁权
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土地基本情况 | 坐落位置 | **市义亭镇双塘路 |
土地证号 | 无 | |
土地面积 | 13000.00平方米 | |
用途 | 商用 | |
类型 | 场地 | |
使用年限 | ||
已使用年限 | ||
使用期限 |
标的状态 | 空置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其他披露事项 | 1、出租方不承担水、电安装、场内设施等任何费用,相关费用及一切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安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不准乱搭乱建,如出现自行搭棚建房等违章现象被相关部门处理的,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 2、本次招租标的不得改变用途,须按合同要求使用,并从事正当合法的经营活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转租或以其他方式变相转租。如有类似情况发生,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权。标的使用还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地方规定及安全生产、环保、消防等相关要求,严禁经营有生态污染项目,严禁堆危化物品、易燃易爆物品。 3、承租方须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不得从事违法乱纪的活动,如发生问题,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自负。承租方应维护好场内环境卫生,垃圾应及时自行清运,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创建工作。 4、租期内如因****政府规划建设需要等原因,出租方决定提前终止合同的(出租方提前通知承租方,承租方须无条件服从),不视为出租方违约,并且对因此造成承租方的损失,出租方除退还承租方已交的合同未履行期间的租金外,不再承担赔偿、补偿责任。 5、承租方因经营所需,需要办理相关证照的(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消防验收合格证等),办证手续、责任、费用等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给予协助。证照办理成功与否,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一旦参与竞租,即表明承租方理解、认可并遵循本项条款的约定。 6、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义****公司 |
联系人 | 楼先生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137****8513 | |
联系地址 | **市义亭镇甘塘西路28号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25.00 租期内总租金(万元)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租期内租金起始价25万元。 |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否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竞得人须在成交后1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交纳成交租金、履约保证金,向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特别事项约定》)。 | 出租用途 | 商用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权证相关信息:无土地证。 2、履约保证金3万元,于租赁到期时,经租赁双方确认无异议后不计利息退回。 4、场地使用及经营管理须符合各项法律法规。 5、合同签订:竞得人在成交款项付清后1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6、竞得人场地租金缴纳依照《租赁合同》直接交至出租方。 7、按照租赁合同中所列租赁起始日前按出租标的现状办理租赁物移交手续。 | ||||
租期 | 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3日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本次公开招租面向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5.00 | 交纳时间 | 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6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详见《特别事项约定》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4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4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审核通过后,获得竞价资格,进入竞价大厅参与报价。 3、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4、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
项目附件 | 场地租赁合同(样稿).docx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王先生 | 电话 | 0579-****6608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省**市稠州北路505号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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