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区松溉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已由**市****委员会以永发改投﹝2021﹞3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区松溉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二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区松溉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区松溉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二标段建设内容包括水利工程、排水工程、水环境净化工程。水利工程包括**上溪河拦河堰2座、土地防护41965平方米、河道护底13716平方米,后溪河桥右岸**挡墙139米。排水工程包括**污水管网约890米,**污水检查井71座,跌水井1座,消能井1座;涉及改造污水管网约132米,改造污水检查井5座。水环境净化工程包括包含园路3688.41平方米、景观栏杆1369米、生态护坡植物59889.49平方米、河道水生植物25921.77平方米、其他灌木地被植物12602.46平方米。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2571.23万元。
2.4 招标范围:**区松溉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二标段施工图纸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内容及本项目招标期内招标人发布的澄清(答疑)、修改(补遗)通知文件、技术交底等,具体以招标人公布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2.6 标段划分:/。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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