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因公赴港澳综合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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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因公赴港澳综合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19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4-09-26,更正为:2024-09-30。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9-30 10:00:00,更正为:2024-10-09 15: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09-30 10:00:00,更正为:2024-10-09 15:00:00。
原文为;
拟派项目负责人情况(6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情况进行评审,本项最高得6分: 1、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2分。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PMP项目管理证书的,得2分。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计算机相关专业研究生或以上学历的,得2分 注:响应文件需同时提供以上人员有效证书复印件和投标截止之日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证书失效不得分。 |
项目团队成员情况(10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团队(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进行评审,本项最高得10分: 1、项目团队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2分; 2、项目团队具有高级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的,得2分; 3、项目团队具有高级软件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 4、项目团队具有软件设计师证书中级或以上的,得2分; 5、项目团队具有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证书中级或以上的,得2分; 注:响应文件需同时提供以上人员有效证书复印件和投标截止之日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证书失效不得分。 |
修改为:
拟派项目负责人情况(6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情况进行评审,本项最高得6分: 1、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或PMP项目管理证书的,得4分。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计算机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得2分 注:响应文件需同时提供以上人员有效证书复印件和投标截止之日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证书失效不得分。 |
项目团队成员情况(10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团队(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进行评审,本项最高得10分: 项目团队人员具有项目管理师证书、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软件工程师证书、软件设计师证书、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证书的,每个证书得2分,满分10分; 注:响应文件需同时提供以上人员有效证书复印件和投标截止之日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证书失效不得分。 |
更新附件2、**市因公赴港澳综合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建设方案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24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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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地 址:**市**区人民东路112号
联系方式:0756-****326
名 称:****
地 址:**市**区**街4号中立信大厦902
联系方式:0756-****761
项目联系人:刘鹏
电 话:0756-****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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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