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冷源系列产品集成系统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283MA1T7QTM93 | 建设单位法人:蔡艳召 |
戴忠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市济川街道根思西路5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液冷源系列产品集成系统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0-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56-C356-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市济川街道根思西路58号 |
经度:119.981169 纬度: 32.175597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3-01 |
泰环审(**)〔2023〕03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283MA1T7QTM93001X |
2024-09-0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1600 |
360 | 运营单位名称:**** |
****1283MA1T7QTM93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1283MA1T7QTM93 |
****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1204MA1XULHE2B | 竣工时间:2024-07-08 |
2024-07-08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8-12 |
2024-09-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2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羌溪花园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迁建) | 实际建设情况:**(迁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生液冷源系列产品及分水器、管路3500台/套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生液冷源系列产品及分水器、管路3500台/套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液冷源系列产品及分水器、管路生产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液冷源系列产品及分水器、管路生产工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建设项目环评要中设置4个喷漆房、1个配漆房和1个烘干房,喷漆、晾干废气经4套负压收集+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收集处理后,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FQ1、FQ2有组织排放;项目环评批复要求喷漆、晾干废气收集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建设项目环评中设置4个喷漆房、1个配漆房和1个烘干房,实际建设取消配漆房,配漆工序在喷漆房内进行;项目环评批复要求喷漆、晾干废气收集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项目环评中设置4个喷漆房、1个配漆房和1个烘干房,实际建设取消配漆房,配漆工序在喷漆房内进行;实际建设喷漆、晾干废气收集经两套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处理后合并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为更好的处理废气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危废库废气: 废气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气体导出口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危废库废气: 废气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气体导出口排放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6000 | 6000 | 0 | 0 | 6000 | 6000 | |
0 | 0.3 | 0.3 | 0 | 0 | 0.3 | 0.3 | |
0 | 0.03 | 0.03 | 0 | 0 | 0.03 | 0.03 | |
0 | 0.003 | 0.003 | 0 | 0 | 0.003 | 0.003 | |
0 | 0.09 | 0.09 | 0 | 0 | 0.09 | 0.09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5.962 | 5.962 | 0 | 0 | 5.962 | 5.962 | / |
0 | 1.665 | 1.665 | 0 | 0 | 1.665 | 1.665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项目排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处理厂设计接管水质要求,****处理厂出水标准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处理厂进行处理 | 验收检测期间,项目排水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处理厂设计接管水质要求,****处理厂出水标准符合《****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两套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 | 项目有组织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系物排放浓度和速率均执行**省《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439-2022)表1标准; 无组织废气厂界监控点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系物排放浓度均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3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浓度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2标准。 | 喷漆、晾干废气:调漆、喷漆、晾干均在密闭的喷漆房内进行,喷漆、晾干废气收集经两套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处理后合并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验收检测期间,项目有组织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系物排放浓度和速率均符合**省《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439-2022)表1标准; 无组织废气厂界监控点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系物排放浓度均符合**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3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2标准。 | |
2 | 移动式烟尘净化器 | 无组织废气厂界监控点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系物排放浓度均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3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浓度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2标准。 | 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置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 无组织废气厂界监控点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系物排放浓度均符合**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3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2标准。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主要噪声防治措施 | 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建设单位主要噪声防治措施如下:(1)设备选型时采用性能先进、高效节能、低噪设备,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管理,从源头上控制噪声的产生;(2)风机室外设置隔声罩,在安装时应自带减振底座,安装位置具有减振台基础,能够大大降低噪声源噪声。(3)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设置在厂房内,并且布置在远离厂界的一侧。通过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4)厂区建设绿化隔离带,对噪声进行削减,减少对厂界外声环境影响。 | 验收检测期间,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营运过程中产 生的各类固废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 处置或综合利用,并按规定办理转移手续;一般固废按照环评要 求落实处置方式。一般废物临时堆场和危险废物堆场应分别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废物贮存、处置场所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2013年修订)要求建设,强化危险废物暂存及运输的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暂存及运输过程不发生环境安全事 故。 |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边角料、焊渣、废包装材料、废砂轮片、收集尘、废切削液、漆渣、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抹布及手套。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边角料:废金属边角****物资部门;焊渣:收集后外售;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废砂轮片:收集后外售;收集尘:下料、焊接、打磨收集尘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切削液、漆渣、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抹布及手套:委托资质单位处置;以上各固废均能得到安全有效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 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 管理及监测计划。 | 已落实 |
表7 风险设施
1 | 你****管理部门对接,积极开展安全风险 辨识管控工作。 | 已落实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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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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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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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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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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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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