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年**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cn/)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5日 11:00(**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026
最高限价(元):****026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4年**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7
预算金额(元):****026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声功能区噪声自动监测子站7套,声校准器(1级)1个,一体式六参数气象单元7个,手持式声级计3套,车流量监测单元1个,视频监控单元7个,监控平台1个,免费运维1年,同时****数据中心要求,声环境监测****数据中心共享。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诚信的合法经营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网(www.****.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5日至2024年10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cn/)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 11:00(**时间)
投标地点:请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cn/)上传加密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5日 11:00(**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 CA 证书并绑定帐号,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采购文件中要求在线投标的项目,必须下载投标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投标客户端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在左侧菜单【投标文件上传】页面进行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前程路5号
联系方式:0909-****3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百盛家园39#楼商铺219、220号
联系方式:0909-****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嫣嫣
电 话:0909-****988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