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场镇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道路建设工程(马套村.荡东村.秉义村.陶河村)
2024年天场镇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道路建设工程(马套村.荡东村.秉义村.陶河村)
项目编号: ****
项目位置: **市**县天场镇
项目状态 已成交
公告日期 2024-09-24
交易品种: 涉农资金项目
项目类型: 小型工程
预算金额: 481745.00元
最高限价: 481745.00元
联系方式: 吴金丽(****0011)
产权信息
乡镇(街道) | 天场镇 | 村(社区) | --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4-09-04 |
项目类型 | 小型工程 | ||
预算总额 | 481745.00元 | ||
资金来源 | -- | ||
项目周期 | -- | ||
项目描述 | 招标内容及要求:一、招标范围:①.天场镇马套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道路建设工程:水泥路建设共1条路(王庄路长度398米,1194㎡);控价为131340.00元。②.天场镇秉义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道路建设工程:水泥路建设共1条路(秉义村四组陆长度220米,共659㎡);控价为72490.00元。③.天场镇荡东村一事一议道路建设工程:水泥路建设共1条路(四组庄心路185米,555㎡);控价为61050.00元。④.天场镇陶河村一事一议道路建设工程:水泥路建设共2条路(一组庄心路427米,1067.5㎡、二组庄心支路430米,904㎡);控价为216865.00元。二、.施工要求:A路基:路基要求为10CM厚泥灰结碎石(18:2:80)。模板:不允许使用混合模板,不合规格的模板立即剔除。B砼路面标准为:砼面层一律采用有资质的C30商品混凝土,厚度达到15CM,两侧路肩要夯实;临水、高路堤、陡坡等危险路段要设置标志标线。(详细标准见施工图纸)。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勘探,招标人不集中组织。三、最高限价:481745.00元(含税)。四、定标方法:当参与合理平均价计算的投标报价数量≥5家时,剔除投标报价最高的20%家(四舍五入取整)和最低的20%家(四舍五入取整),然后进行算术平均得出项目基准价。当参与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数量不足5家时,为所有参与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进行算术平均得出项目基准价。再取基准价与投标报价之差绝对值最小的为中标单位,如出现绝对值相等,取低价,相同数值的抽签决定中标单位。注:此处的“剔除”仅限用于计算项目合理平均价。五、投标人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从2024年3月以来连续六个月由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缴纳养老保险。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工期要求:30个日历天。七、项目地点:**县天场镇秦桥村。六、付款方式:工程结束,经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凭税票、验收报告、审计报告等,按正常报批程序后,拨付工程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按规定程序拨付。八、特别说明: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 ||
补充说明 | -- |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1
标段描述 | 招标内容及要求:一、招标范围:①.天场镇马套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道路建设工程:水泥路建设共1条路(王庄路长度398米,1194㎡);控价为131340.00元。②.天场镇秉义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道路建设工程:水泥路建设共1条路(秉义村四组陆长度220米,共659㎡);控价为72490.00元。③.天场镇荡东村一事一议道路建设工程:水泥路建设共1条路(四组庄心路185米,555㎡);控价为61050.00元。④.天场镇陶河村一事一议道路建设工程:水泥路建设共2条路(一组庄心路427米,1067.5㎡、二组庄心支路430米,904㎡);控价为216865.00元。二、.施工要求:A路基:路基要求为10CM厚泥灰结碎石(18:2:80)。模板:不允许使用混合模板,不合规格的模板立即剔除。B砼路面标准为:砼面层一律采用有资质的C30商品混凝土,厚度达到15CM,两侧路肩要夯实;临水、高路堤、陡坡等危险路段要设置标志标线。(详细标准见施工图纸)。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勘探,招标人不集中组织。三、最高限价:481745.00元(含税)。四、定标方法:当参与合理平均价计算的投标报价数量≥5家时,剔除投标报价最高的20%家(四舍五入取整)和最低的20%家(四舍五入取整),然后进行算术平均得出项目基准价。当参与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数量不足5家时,为所有参与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进行算术平均得出项目基准价。再取基准价与投标报价之差绝对值最小的为中标单位,如出现绝对值相等,取低价,相同数值的抽签决定中标单位。注:此处的“剔除”仅限用于计算项目合理平均价。五、投标人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从2024年3月以来连续六个月由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缴纳养老保险。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工期要求:30个日历天。七、项目地点:**县天场镇秦桥村。六、付款方式:工程结束,经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凭税票、验收报告、审计报告等,按正常报批程序后,拨付工程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按规定程序拨付。八、特别说明: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9000.00 | ||
最高限价 | 481745.00元 | ||
成交缴款方式 |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现场竞价 | ||
成交人 | **** | ||
成交日期 | 2024-09-24 | ||
成交总金额 | 460338.24元 | ||
补充说明 | -- |
建设方信息
单位名称/姓名 | **** | 联系人 | 高夕利 | 联系电话 | 153****2696 |
被委托人信息
姓名 | --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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