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中心】房县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项目一期房县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项目一期(HBFX-202409QG-012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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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24 20:1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项目一期**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项目一期(HBFX-202409QG-****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FX-202409QG-****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项目一期 (项****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登记备案项目代码:****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乡廖家河村、红场村、**寺村、**峪村,野人谷镇西蒿坪村,土城镇讨寺方村。 建设规模:森林质量提升项目涉及185588.60亩林场,建设内容主要包含:林业提质抚育、林区基础设施工程、林****基地。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项目一期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仅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1-01 合同估算价:43605.96万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有效;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 3 年(2021 年-2023 年****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的所有年度财务报告、报表);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 年 (2021年9月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亿元的施工业绩(施工范围至少涵盖:绿化、道路等内容); 3.1.4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网址截图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之间)。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投标人应当在《**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无需提供带二维码的名称为“建筑业企业在鄂投标信息登记表”的扫描件。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9月25日至2024年09月29日24:00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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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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