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宣传品制作采购项目。
2.项目要求:
3.预算资金:控制在3.8万元以内。
4.资质要求:依法成立的法人组织或单位,具有相关专业资质、拥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实施本项目的能力,有实施过同类型服务项目(提供案例),有支持项目实施的专业团队;申请人能自主承担项目,不得委托给第三方机构。
二、公开方式
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健康**”向社会公开询价。
三、项目实施流程
(一)项目申报(2024年9月24日-9月30日)
本项目招标只针对社会组织和单位,不针对个人。符合条件且有申报意向的社会组织和单位,根据自身业务范围、**能力等进行申报。
联系地址:宁****开发区金波南街与济民东路交叉口东50****卫生健康局312室)
联 系 人:鄢玲梅
联系电话:0951-****277
申报时间:2024年9月24日-9月30日17:00前(节假日除外)
提供材料:单位资质、相关参数与采购要求一致的报价表、完成过的同类型典型案例文本、近3年业绩、宣传材料设计稿等一式五份装入档案袋封印并加盖公章,所提供材料需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项目确定(2024年10月8日-10月15日)
****卫生健康局****小组负责对项目申报单位资质、报价表、完成过的同类型典型案例文本、近3年业绩、宣传材料设计稿、实物样品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报请局党组会议研究后,最终确定项目承接机构或单位。
(三)项目执行(2023年10月16日-10月23日)
1.承接方按照项目有关要求,与****签订项目服务协议,承接方负责项目实施。
2.项目验收合格后,承接方按照合同约定向****提供发票等资料。
四、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有关规定,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投诉电话:0951-****791或12345政务服务热线提出质疑。卫生健康局将在收到质疑函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相关供应商。
附:参考资料
健康素养提升行动标志及释义.zip
中国公民健康素养(新版).rar
帮你戒烟患者手册.pdf
吸烟的危害.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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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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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素养提升行动标志及释义.zip
帮你戒烟患者手册(1).pdf
吸烟的危害(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