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盆地铁山坡气田飞仙关组气藏开发产能建设项目(分期验收)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川东北气矿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5********686850M | 建设单位法人:黄雪松 |
王桥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省**市**区西外**大道436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盆地**坡气田飞仙关组气藏开发产能建设项目(分期验收)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08-陆地天然气开采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721-B721-陆地天然气开采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省**市**市 |
经度: 纬度: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9-24 |
川环审批〔2021〕9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915********686850M090X、915********686850M091W、915********686850M092X、915********686850M093W)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36136 |
10770 | 运营单位名称:****川东北气矿 |
915********686850M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久远****公司 |
915********062860Q | 验收监测单位:**省允****公司 |
****0112MA6B5K2E7Y | 竣工时间:2024-05-08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1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10998 typeTen=1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1号井场、2号井场,共部署5口井,**净化厂1座,管线工程69.5km。环评规模内部集输原料气量为400万m3/d(13.2亿m3/a),净化气为300万m3/d(9.2亿m3/a) | 实际建设情况:**1号井场、2号井场,实际部署6口井,取消了天然气净化厂调整为脱水站,新增清管站1座,管线工程16.24km。实际分期验收产能规模为400万m3/d,无净化气。 |
项目产能总规模不变,2号井站由单井变更为2口井,钻井总数量增加20%,未达到增加30%及以上。通过与中石化**,采取由中石化普光净化厂处理**坡气田原料气的开发方式,取消项目自建天然气净化厂,无净化气。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钻井工艺:水基泥浆+油基泥浆钻井。开采工艺:原料气在井口经采气树一级节流后进入水套加热炉加热、二级节流后经计量分离器计量、最终气液混输至净化厂。 天然气净化厂:TEG脱水+脱硫+硫磺回收+尾气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钻井工艺:水基泥浆+油基泥浆钻井。开采工艺:原料气在井口经采气树一级节流后进入水套加热炉加热、二级节流后经计量分离器计量、最终气液混输至脱水站。脱水站:TEG脱水。 |
变动情况:钻井及采气工艺不变,天然气净化工艺简化,由原先的“脱水+脱硫+硫磺回收+尾气处理”变更为“脱水”; 变动原因:通过与中石化**,采取由中石化普光净化厂处理**坡气田原料气的开发方式,取消项目自建天然气净化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钻井工程优先使用网电,在无法使用网电采用发电机供电时,选用轻质燃油等环境**燃料,尽可能减少废气排放。基础油、油基泥浆和油基岩屑的暂存和储运采用密闭罐,控制和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测试放喷的天然气由专用管线引至放喷池点火燃烧。采气期各站场清管作业、设备检修及事故排放的天然气由放空火炬燃烧排放,水套加热炉燃烧废气由8m高排气简达标排放。脱硫及硫磺回收装置产生的酸性气体经“标准还原吸收(SCOT)+焚烧”处理后经10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天然气锅炉低氮燃烧产生的烟气经20m高排气简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方井雨水、井场初期雨水、洗井废水均收集后回用。废水基钻井液和岩屑压滤产生的钻井废水及压裂返排液部分回用,剩余部分经现场移动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预处理达到回注标准后拉运至七里025-U1 井回注。管道试压废水处理达标后回用或排放。采气废水经预处理后管输至黄金1井回注处置。天然气净化厂脱硫单元废水、脱水单元废水、空氮站排水、实验室废水、生活污水、检修及事故废水等进入厂区污水生化处理单元,经“调节池+气浮+水解酸化+AO反应+MBR膜处理”处理达标后回用。硫磺回收单元废水、尾气处理装置废水、锅炉房排出水、循环水系统排水等高盐废水进入厂区深度处理单元处理回用。综合公寓职工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达标,经管道送****处理厂处理。项目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总图布置,采用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钻井期废水基泥浆和水基岩屑外运综合利用。油基岩屑、废有机溶剂、废催化剂、废矿物油等及其容器属于危险废物,送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蒸发结晶盐、污水处理装置污泥及滤膜等固废在未鉴定前按危险废物交由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同期开展危废鉴定工作,后期根据鉴**果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期间尽可能采用了网电,仅在停电情况下使用发电机,钻井作业期间备用柴油发电机组柴油机废气通过自带的排气筒排放;放喷天然气已经点火燃烧处理。采气期各站场清管作业、设备检修及事故排放的天然气由放空火炬燃烧排放,水套加热炉燃烧废气由不低于8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本项目取消建设天然气净化厂,脱硫及硫磺回收装置、天然气锅炉未建设。钻井废水优先站内回用或拉运至其他井回用,无法回用部分转运至蒲西4井、七里 025-U1井回注或拉运至**鑫泓****公司、****处理厂进行处置;返排液回用,压裂返排液拉****处理厂处置。管道试压废水处理达标后就近排放。采气废水、空氮站废水经脱水站气田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罐车拉运至蒲西4井、七里 025-U1井等回注井回注。综合控制室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拉运至****处理厂集中处置。实际未建设天然气净化厂、综合公寓。已通过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减振装置、合理调控钻井测试放喷时间等措施,确保了噪声未扰民,事故放空前已提前告知居民,未发生噪声扰民事故。**坡6口井的水基泥浆随钻回用,将多余或不满当前工况的水基泥浆2748t****储备站;**坡6口井产生的水基岩屑22011.37t均拉运至****公司进行处置;**坡6口井产生的油基岩屑2192.589t,由威****公司定期拉运至******公司(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内输管道产生的清管废渣、脱水站气田水处置装置絮凝混凝沉淀污泥、废三甘醇及沾染物、废机油及沾染物、水处理污泥等危险废物暂存于脱水站危废暂存间,定期交予******公司(有资质单位)收运处置;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通过与中石化**,采取由中石化普光净化厂处理**坡气田原料气的开发方式,取消项目自建天然气净化厂,原净化厂的脱硫及硫磺回收装置、天然气锅炉、污水生化处理单元、深度处理单元均不建设。 原环评要求未能回用的压裂返排液回注处置,本项目实际产生压裂返排液92.31m3转****处理厂进行处理。****环保手续齐全,根据其环评及验收意见,其具有处理钻井废水、完井废水的能力,施工单位与****签订了废水处置合同(含钻井废水、酸化废水),且保留了废水处置联单与台账,环保措施未减弱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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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气田****处理站(絮凝+过滤)处理后回注 | 《气田水回注技术规范》(Q/SY01004-2016)中相关要求 | 气田水、空氮****处理站(汽提+絮凝+过滤)处理后回注 | ****处理站出水水质进行监测(pH、石油类、悬浮物、氯化物、硫酸盐、化学需氧量、氨氮、色度、水温),满足《气田水回注技术规范》(Q/SY01004-2016)中相关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水套加热炉燃烧废气由8m高排气筒排放;清管作业、设备检修及事故排放的原料气点火燃烧后由放空火炬燃烧排放。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水套加热炉燃烧废气由不低于8m高排气筒排放;重沸器燃烧废气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清管作业、设备检修及事故排放的原料气点火燃烧后由25m~65m高放空火炬燃烧排放。 | 重沸器排气筒和水套炉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检测结果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标准限值;无组织废气检测点位中硫化氢检测结果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检测结果均符合《**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5中标准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总图布置,采用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管道与噪声设备连接处采用柔性接头,加强设备的维修与保养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 |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总图布置,采用了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管道与噪声设备连接处采用了柔性接头;加强了设备的维修与保养 | 各站场厂界环境噪声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优化钻井施工工艺,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采气期按相关要求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并定期开展地下水水质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 已优化钻井施工工艺,已落实分区防渗措施,未发生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的事故,根据地下水监测结果,未影响当地饮用水,已在站场下游设置了地下水监测井(1号井站和2号井站各1口监测井,脱水站3口监测井,清管站1口监测井)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钻井期废水基泥浆和水基岩屑外运综合利用。油基岩屑、废有机溶剂、废催化剂、废矿物油等及其容器属于危险废物,送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蒸发结晶盐、污水处理装置污泥及滤膜等固废在未鉴定前按危险废物交由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同期开展危废鉴定工作,后期根据鉴**果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坡6口井的水基泥浆随钻回用,将多余或不满当前工况的水基泥浆2748t****储备站;**坡6口井产生的水基岩屑22011.37t均拉运至****公司进行处置;**坡6口井产生的油基岩屑2192.589t,由威****公司定期拉运至******公司(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内输管道产生的清管废渣、脱水站气田水处置装置絮凝混凝沉淀污泥、废三甘醇及沾染物、废机油及沾染物、水处理污泥等危险废物暂存于脱水站危废暂存间,定期交予******公司(有资质单位)收运处置;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环境监理。合理优化施工方案、施工时段以及施工场地的位置和布设,施工期结束后须结合区域自然条件,及时进行施工迹地生态恢复工作,建立井场及净化厂周边植被和农作物的污染生态的长期监测机制,选择对二氧化硫抗性植物,对净化厂及周边土壤进行跟踪监测,并视监测结果进行必要的土壤改良。工程设施退役时,应按照相关要求,采取有效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按照相关法律标准,对永久停用、拆除或弃置的工程设施落实封堵、土壤及地下水修复、生态修复等措施。 | 本项目施工已结束,临时占地已复垦,根据监测报告,项目所在地地下水及土壤监测指标均满足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未发生污染事故。 是 |
表7 风险设施
1 | 落实钻井期间及站场、集输管道、净化厂等硫化氢泄露风险防范措施,落实管道破损导致含硫天然气窜至地表的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净化厂硫磺风险防范措施及厂区因火灾、爆炸引起的次生环境污染事故风险防范措施。按要求设置监控与预警系统,设置居民应急疏散通道及应急安置点。加强污水运输车辆的管理,及时转运废水,加强废水罐的维护保养。 制定和完善环境应急预案,相关风险防范和应急要求及必要的应急物资、装备配置等措施应纳入预案,****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事业单位等应急预案的衔接和联动,开展必要的培训、宣传和演练,并按相关规定报送有关部门备案。 | 已落实钻井期间及站场、集输管道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管理,按要求设置了监控与预警系统,设置了居民应急疏散通道及应急集合点。已加强污水运输车辆的管理,未发生运输过程废水泄漏事故,已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要求,制定和完善环境应急预案,****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事业单位等应急预案的衔接和联动,开展了培训、宣传和演练,并按相关规定报送有关部门备案。根据相关部门意见进行完善和修订,严格落实备案后的应急预案。同时,根据调查,项目未发生环境风险事故,未发生地下水及土壤污染事故。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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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采气井站井口及装置区300m范围、脱水站站内装置区400m范围、清管站站内装置区300m范围、阀室和管线150m范围内居民已搬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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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境影响报告书预测本项目主要排放口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为:NOx:99.36t/a;SO2:271.52t/a。本项目 SO2****公司内部**净化 厂永久停运减排量作为指标来源,NOx 由华新****公司超低减排作为指标来源,****环境局在排污许可证发放时予以确认。**净化厂应在本项目申请排污许可证前注销排污许可证。**市华新****公司在本项目申请排污许可证前必须落实削减措施并完成排污许可证变更。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净化厂已于 2021 年永久停产,**市华新****公司已于 2022年完成超低减排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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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环境监理,进行青苗补偿、林木砍伐补偿。施工期结束后须结合区域自然条件,及时进行施工迹地生态恢复工作,并加强生态恢复过程中的管理和维护,保证植被恢复的成活率。植被恢复应采用当地适生物种,保证生物安全。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环境监理,已进行青苗补偿、林木砍伐补偿。目前施工已结束,井场原占地部分被地面采气工程占用,其余临时占地已复垦,植被恢复采用当地适生物种,加强了生态恢复过程中的管理和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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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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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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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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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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