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零工驿站服务提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区零工驿站服务提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水部街道五一北路171****广场170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9日 09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区零工驿站服务提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57369.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所属行业 | 谈判保证金(元) |
1 | **区零工驿站服务提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 | 1项 | 157369.00 | 建筑业 | 15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经采购人通知开工之日起35日历天内完成实施工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采购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2、****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2)资格承诺函: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谈判文件相关格式或《****财政局****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中“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3、说明:3.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2.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本文“七、其他补充事宜”的“特定资格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谈判时间:2024年09月24日至2024年09月27日,上午09:00至12:00时,下午15:00至18:00时(**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地点:**市**区水部街道五一北路171****广场1703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
(1)现场获取:到谈判公告列明的获取谈判文件地点现场获取,填写《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并按谈判公告要求提交相应文件(如有)后受理。
(2)电子邮件获取:
①通过电子邮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银行账号:350********700005132)及本公告的要求进行报名,同时将电汇或转****公司所要购买谈判文件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公司电子信箱( ****@qq.com)。
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份。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我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9日 09:00(**时间)
地点:**市**区水部街道五一北路171****广场1703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9日 09:00(**时间)
地点:**市**区水部街道五一北路171****广场170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明细 | 描述 |
a1投标函 | 按谈判文件第五章格式提供。 |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a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a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a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a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a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 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②****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
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a11联合体协议(若有) | ①采购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特定资格条件:
明细 | 描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采购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2、****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
资格承诺函 | 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谈判文件相关格式或《****财政局****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中“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3、说明:3.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2.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 |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 |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管理部门出具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为准。 |
2.发布公告的媒介
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公告信息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请供应商关注。
**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com/
3.报名费、****银行账号
开户名: ****
开户行: ****银行****公司****支行
账 号: 350********700005132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地址:**市**区乌**路470号冠达大厦6层
联系人姓名: 蔡先生
联系电话: 138****0706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市**区水部街道五一北路171****广场1703
联系人姓名: 俞荣梓、吴碧珍、张萍
联系电话: 0591-****5793
电子信箱: ****@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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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4日
采购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