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传迅变速箱(嘉兴)有限公司122项设备和1项无形资产
****122项设备和1项无形资产
交易项目编号:****
●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122项设备和1项无形资产 | 项目编号:**** | |
标的编号: | ||
**** | 转让方类别:法人 | |
****交易所 | 资产类别(实物):设备 | |
批准单位名称: | ||
1691.1807 万元 | 评估基准日:||
20 | 挂牌日期:2024-9-24 |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是 |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市 | |
1、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的17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440万元交易****交易所指定账户。披露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视为接受并同意转让方按照标的资产的实际状态进行交付。 2、在标的物转让交易过程中,除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明确应由转让方缴纳的税费外,其他相关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该部分税费的具体数额根据最终成交价格另行计算,并不含在转让价格中。 3、意向受让方应在成为受让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于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已经支付的交易保证金可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及交易****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4、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转让方有权终结本项目交易,受让方已付交易保证金将被扣除并先行支付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赔偿金,转让方有权另行处置标的资产。 5、受让方应于付清全部款项后7个工作日与转让方进行标的资产的确认、交接工作,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资产移交确认书》签署后标的资产的所有权及风险转移至受让方,转让方不负责保管及其他责任。 6、标的资产如涉及拆运的,受让方应于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后7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资产清运完毕。受让方未按转让方要求清运完毕的,转让方有权将标的资产移出原有场地另行存放,运输及存放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7、标的资产如涉及拆运的,受让方应自行拆除、运输标的资产,所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如因受让方原因造成转让方、受让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标的资产拆除、运输过程中,受让方应遵守转让方及存放地的规章、制度,服从转让方及存放地的管理,按转让方清运时限要求完成标的资产的清运。清运时由受让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等事故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在清运过程中不得破坏存放地墙体、路面和周围设备设施。受让方在标的资产清运完毕后,要求达到场平地净。 8、本项目受让方按照成交金额的5%交纳交易服务费。 | ||
https://otc.****.com/dzsw/detail/370101.html | ||
****交易所交易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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