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1113.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王河镇王河街,北邻公路,东邻通道,南邻**组、**组林地,西邻收储地块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0.500< 并且 <1.000 | 建筑密度(%): | 32.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其他商服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其他商服用地 | 1113.4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38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524BA0036 | |||
起始价: | 38万元 | 加价幅度: | 2万元 |
宗地编号: | QSS2406 | 宗地总面积: | 2473.6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王河镇王河街,北邻**市****公司、公路,东邻公路、收储地块,南邻**组、**组林地,西邻**市****公司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1.5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其他商服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其他商服用地 | 2473.69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26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524BA0035 | |||
起始价: | 126万元 | 加价幅度: | 2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人条件 1.竞买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法律法规对申请竞买人另有限制的除外。仅接受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或限制其申请竞买土地: (1)对尚拖欠土地出让金或存有闲置土地的相对人; (2)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限制不动产交易惩戒措施的通知》(发改财金〔2018〕370号)文件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3.本次出让只受理书面申请,不接受口头、电话、邮递和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 (二)竞买申请人须提交的资料 1.竞买申请书两份。 2.申请人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两份,以及委托代理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两份。 6.拍卖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印章,原件用于查验。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24日 至 2024年10月13日 到 ****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9月24日 至 2024年10月13日 到 ****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3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0月14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10月15日****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出让不统一组织实地踏勘。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书前,应自行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宗地范围、界线、出让宗地现状、周边相邻关系。如有疑问,竞买申请人应在申请竞买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人民政府提出,同时将该异议申请书提交****备查;异议****人民政府予以书面答复,在申请竞买截止时间3日前,我局****人民政府书面答复的或竞买申请人对答复再次提出书面异议的,将中止本次公告或发布延期补充公告;****政府予以书面答复后,在申请竞买截止时间3日前,竞买申请人未再次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竞买申请人对出让宗地无异议。 2.竞买申请人对出让文件内容有疑问的,应在申请竞买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向****提出,****予以解释。 3.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即视为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地块现状(含地上、地面、地下现状、周边道路、供水、供电、排水、通信、围挡等基础配套,以及经批准保留建筑物的规划要求与成本情况)已充分了解,若竞得本宗地,愿意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按现状接受土地,签订《交地确认书》,且不以对地块现状有异议为由对地块成交结果及所签署文件提出抗辩。 4.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设有保留底价,采取增价方式。没有达到保留底价的,不予成交,达到或超过保留底价的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时举牌应价或报价,拍卖师无法分辨举牌先后,且同时举牌者都不愿意继续增加报价时,采取现场抽签确定竞得者;竞买人参加竞买活动时,应至少有一次有效报价,初次报价应大于或等于起始价。 5.本次拍卖出让竞得人产生后,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中相当于成交价款的20%部分即转作竞得地块的定金,超出部分转作预付款。竞得人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终止供地,定金不予退还;《成交确认书》签订后,具有法律效力,30日内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终止供地,定金不予退还。 未竞得者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6.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我局可以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公司注册登记后,****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若持非**市注册登记的企业营业执照申请竞买,竞得土地后,必须2个月内在**市注册具有独立****公司。 7.未按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出让金的,不得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也不得按出让金缴纳比例分割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8.其他相关要求及未尽事宜,按宗地规划设计条件、拍卖出让须知、出让合同样本等相关出让文件资料约定执行。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市梅城镇潜阳路66号
联 系 人:严先生、余先生
联系电话:0556-****331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农行****山支行
开户账号:127********001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