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佳融合产业科技(浙江)有限公司41%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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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佳融合产业****公司41%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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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422.14万元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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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5 |
网络竞价 |
(1)截至信息披露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各股东已同比例实缴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集团持有41%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2,050万元,已实缴注册资本410万元,尚未实缴注册资本1,640万元。 (2)标的企业已出具股东会决议,各股东拟将标的企业注册资本金由5,000万元人民币减少至1,000万元人民币。受让方受让股权后需协助完成减资的变更手续。 (3)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交易所备查材料)。 |
(1) 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信托、委托、匿名举牌等方式参与受让。 (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愿承担全部交易风险和责任。 (2)意向受让方在确认受让资格后1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26.64203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本项目承诺的确认,成为本项目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该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转为部分产权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3)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该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本项目,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 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4)本次转让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产权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银行账户。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视为竞买人违规,转让方有权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以仲裁、法院判决或协商一致的结果处置),扣除的交易保证金优先支付**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损失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③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产权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产权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6)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①同意在递交受让申请,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接受本项目所涉之挂牌公告以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已完成对产权标的的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独立判断自愿接受全部交易条件,自愿承担产权标的和标的企业所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保证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②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产权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至****银行账户。如未能按照上述约定履行支付产权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每逾期一日,受让方应按照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③****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银行账户。 ④若被确认为受让方,我方同意在****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协助办理股权变更的同时完成企业字号变更。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⑤若被确定为受让方,同意承接标的企业41%股权对应的未实缴出资义务,转让方不再对41%股权未实缴出资部分承担连带及补充责任。同时作为标的企业新股东,认可标的企业已出具的减资决议,同意标的企业注册资本金由5,000万元人民币减少至1,000万元人民币,并协助标的企业自本项目摘牌之日起5个月内完成办理减资的变更手续。受让方如不配合标的企业在约定时限内完成办理减资登记手续,视为违反本项目受让条件,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退还全部股权,并扣除其支付的交易价款作为违约赔偿。如全部价款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转让方有权继续追诉。 ⑥以上承诺不可撤销。 (7)本次转让所产生的产权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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