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利辛县2024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商品有机肥购肥主体的公告
正文内容
关于公开遴选**县2024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 试点项目商品有机肥购肥主体的公告
根据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关于深入推进2024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的通知》(农农〈肥水〉〔2024〕11****农业农村厅《关于深入推进2024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的通知》(皖农土函〔2024〕39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2024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工作,完成项目实施任务,现将**县2024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商品有机肥购肥主体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内容和资金分配
按照农业部下达的任务指标,项目资金分配100万元对使用商品有机肥的农业企业、**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补贴。
二、推广目标和补助标准
计划商品有机肥供肥量5000吨,商品有机肥施用面积约20000亩。推荐施用量为200-500公斤/亩(含经济作物)。一次性购肥量达到10吨以上的施用商品有机肥主体,可享受最高每吨200元补贴。农业经营主体需购买在本县境内注册,且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肥料正式登记证的有机肥生产企业。农业经营主体购肥后,同时向乡镇提出补贴申请,乡****农业农村局,按申请先后顺序进行补贴,项目资金补完为止。
三、实施范围
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重点支持施用作物包括粮食、中药材、蔬菜、水果等。各乡镇要结合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工作,调动和提高种植户施用商品有机肥的积极性,以点带面扩大推广应用面积。
四、申报程序
采取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的程序确定商品有机肥购肥主体。有申报意向且具备申报条件的购肥主体向所属乡镇提出申报,乡镇审查合格后,由乡镇派专人于2024年9月30日前,将项目申报****农业农村局4楼,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 李晓伟 联系电话:0558-****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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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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