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规定》等文件要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批6号、第2批30号、第3批68号、第5批124号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事项:
省督第1批6号:**区花样年华小区居民反映****公司排放废气,扰民严重。****政府及**区生态环境部门反映,至今未得到解决,要求该企业停产或搬迁。
省督第2批30号:**区****公司散发烧焦味废气,影响光辉小区居民生活。
省督第3批68号:**区蜀冈东路与扬子**路交叉口,美的集团内金绒毛纺厂夜间时常偷排废气,异味扰民。
省督第5批124号:**区扬子**路与蜀****集团内,****公司生产废气扰民问题已存在多年,该企业紧临光辉岁月小区,向**生态环境部门反映后未得到解决。
二、责任单位:**区委、区政府
三、验收单位:****环境局
四、整改目标:根据市领导批示,尽快落实搬迁工作。
五、整改时限:2022年4月底
六、整改措施:
1、为彻底解决企业废气扰民的问题,2020年4月市政府****生态环境局《关于**区****公司废气污染信访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中批示精神“对此类达标扰民信访,最妥善的解决方法是将企业搬迁”。该企业在2021年6月18日以扬****公司名称办理了“年产精纺呢绒180万米、粗纺呢绒100万米、粗精纺针织纱500吨迁建项目《**省投资项目备案证》”。2021年11月下旬该企业迁建项目环评报告书(搬迁至**市美霖纺织产业园),已由**美景****公司编制完成,****环境局审批。
2、该企业于2021年6****储备中心签订了收储补偿协议,该企业地块已被列入市储备地块。企业承诺在2022年春节启动搬迁,2022年4月底完成。
七、整改完成情况:
经核查,以上4件省督信访事项为重复信访投诉,****区委、区政府验收销号申请,****环境局对该信访事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整改目标已完成。
1、****公司在2021年6月18日以扬****公司名称编制了“年产精纺呢绒180万米、粗纺呢绒100万米、粗精纺针织纱500吨项目”环评报告书(搬迁至**市美纺织产业园),2022年2月23日该项目环评****生态环境局审批。
2、该企业于2021年6****储备中心签订了收储补偿协议,该企业地块已被列入市储备地块。******局《****制衣厂受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扬国土资[2003]江字11****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证明材料,该企业拆除搬迁前厂房****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内,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3、企业已完成拆除搬迁,拆除地块尚未开发。
4、****开发区对周边5户居民进行整改满意度调查,显示居民对整改结果均表示满意。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0月9日)向**区深入打****指挥部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整改责任单位):0514-****1363
电子邮箱(整改责任单位):****@163.com
****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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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