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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管理委员会 | 文件编号: |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以及《**省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现将****生物医药智能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的意见。
一、事项概况:
事项名称:生物医药智能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土地征收
地块位置范围:北至G205国道,****办事处河沟村,**水湾镇路杨庄村,西至**镇范家村。具体范围以现场征地放线界线为准。
事项内容: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生物医药智能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公路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拟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街道代家村,棣丰街道车家村、河沟村、梁白杨村、高白杨村、王白杨村、李白杨村、前丁村、后丁村、小袁家村、时礼村、佘家村,水湾镇关家庄村贺家庄村、前坡徐村、后坡徐村、路杨庄村,**镇**村、范家村、于家村;涉及的国有单位****发展中心。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论:
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国家和行业发展规划的要求。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主要事项
(1)该土地征收对当地经济发展和自身生活的影响;
(2)该土地征收对当地社会稳定有何主要风险:
(3)对该土地征收的意见、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要求。
2、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项目单位提出自己的意见。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公示单位联系,表达对拟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日内。
六、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政府
单位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0543-****656
邮箱:****@163.com
邮编:251900
公示日期: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