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9月2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0日-2024年9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24-****3033 ****4416 邮编:110200
联系地址:**市**区蒲东街道蒲水路28****中心综合受理窗口(建设项目专区)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建设项目 | **省**市**区养士堡镇夏堡子村 | **** | **省****公司 | 本项目位于**省**市**区养士堡镇夏堡子村,占地面积9288.34㎡,厂区建筑面积约2395㎡,本项目投资300万元,主要从事砼结构构件制造,**3条水泥漏粪板生产线、3条明渠生产线及1台3t/h生物质颗粒蒸汽发生器,年设计生产水泥漏粪板1693m3、明渠250m3。主要生产工艺包含骨架制作、混凝土搅拌、布料、脱模及蒸汽养护等。项目供水外购、供电依托国家电网。(具体详见报告表) | / | / |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水泥漏粪板及明渠生产线上料、搅拌工序分别于上料斗、搅拌机上方设置包围型集气罩,粉尘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并经各自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含尘废气由筒仓顶部呼吸口(DA003、DA004)排出,经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本项目生物质成型颗粒燃料外购,蒸汽发生器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30m高排气筒(DA005)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煤锅炉标准。 本项目焊接烟尘经移动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砂石原料均储存于封闭式料场内,砂石原料库采取密闭+喷雾洒水抑尘控制措施,对于铲车运输粉尘采取喷雾洒水抑尘控制措施。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2、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搅拌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搅拌工序;蒸汽发生器定期排污水用于厂区及料场洒水抑尘;蒸汽养护冷凝水收集后部分用于搅拌工序,部分回用于搅拌设备清洗。职工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3、落实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设备噪声经设备基础减振,生产车间隔声、构筑物隔挡及距离衰减。西侧、南侧、北侧厂界厂界噪声贡献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即昼间≤55dB(A),东侧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即昼间≤70dB(A)。 4、落实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金属碎屑、钢筋废边角料、焊接尘灰、废弃混凝土边角料、蒸汽发生器灰渣、除尘器收尘、废布袋集中收集后外售;除尘器收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上料搅拌工序;筒仓收尘回落于筒仓内;沉淀池沉回用于上料搅拌工序。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 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机油和废机油桶为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执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2021年5月1日起施行)中的相关规定。 5、落实土壤、地下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实行分区防渗,危废贮存点、沉淀池、集水池为重点防渗区,水泥漏粪板生产车间、明渠生产车间、焊接车间、锅炉房、砂石料场及一般固废暂存间为一般防渗区,办公室及成品储存区为简单防渗区,防渗要求为地面简单硬化处理。 6、落实沙尘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厂区地面硬化并加强厂区绿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