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002-01
二、合同名称:**蒙古族自治县农村散户清洁取暖设备采购项目监理02包
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蒙古族自治县农村散户清洁取暖设备采购项目监理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 址:**蒙古族自治县南环路18号
联系方式:136****5060
供应商(乙方):****
地 址:****花园东三街1号
联系方式:139****959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蒙古族自治县农村散户清洁取暖设备采购项目监理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1)服务范围:卧凤沟乡、东梁镇、**镇、蜘蛛山镇、伊吗图镇、七家子镇、紫都台镇、王府镇、佛寺镇、化石戈镇、红帽子镇、**镇、大五家子镇、于寺镇、扎兰营子镇、哈达户稍镇、八家子镇、旧庙镇、福兴地镇,19个乡镇、街道,共11735户。 (2)服务内容:对**蒙古族自治县农村散户清洁取暖设备项目进行监理,(空气源热泵热风机、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等),包含但不限于控制质量、投资、进度、信息合同管理。 (3)付款方式:按工程形象进度及财政资金到位情况拨付监理费用,对超出部分以每户26元计算。(具体按签订合同为准) (4)监理人员要求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和专业技术水平,身体健康,年龄、职称结构合理。 项目监理机构的专业人员结构齐全合理,专业配套,具有与所投工程监理工作相关的总监理工程师(负责人)、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人员,数量满足工程监理工作的需要。监理人员均应专业对口,能胜任相应的工作,根据项目建设需要调整专业或增加现场监理人员数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中途变更,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 监理人员不得与所监理的设备供应商、安装等单位有行政隶属关系。 监理人员应按期进场到位工作。 成果及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要求进行监理。成果内容齐全、真实、准确、完整。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及采购人的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300,000.00元
合同金额:300,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8-14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9-25
九、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