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富宏生态环保有限公司污泥综合利用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423MACEXMPB0U | 建设单位法人:贾继明 |
133****5059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市**县清原镇**街镇西村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污泥综合利用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820-N7820-环境卫生管理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清源镇**街镇西村 |
经度:124.88979 纬度: 42.09019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3-11 |
抚环审〔2024〕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8-2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996 |
38 | 运营单位名称:**** |
****0423MACEXMPB0U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一诺安****公司 |
****1500MADEEA63XN | 验收监测单位:**创宁****公司 |
****1202MA0P58RB01 | 竣工时间:2024-06-17 |
2024-06-20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7-20 |
2024-07-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2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06170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污泥处理规模为100t/d,年产园林绿化用土18980t。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污泥处理规模为100t/d,年产园林绿化用土18980t。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混料—好氧发酵—产物—外售 | 实际建设情况:混料—好氧发酵—产物—外售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发酵槽、混料区密闭设计,发酵槽、混料区产生的颗粒物、恶臭气体(NH3、H2S、臭气浓度)通过负压抽吸引入生物除臭塔,净化后的尾气经排气筒(DA001;高15m)排放。 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NH3、H2S及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值。 运营期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 NH3、H2S及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值。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有效容积:15m3)处理后,定期清掏,作为发酵原料。 3、噪声 本项目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 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的2类准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废包装材料、生物除臭塔废填料属于一般固废,一般固废间(占地面积20m)暂存,分别定期外售处理和由厂家回收处理;:喷淋塔产生的含菌废水回喷污泥;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占地面积10m2)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混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混料及好氧发酵过程中产生的含有氨、硫化氢、恶臭气体。通过负压抽吸经集气管引至生物除臭塔进行除臭处理,净化后废气通过DA001(15m)排气筒排放。 有组织废气低浓度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无组织废气总悬浮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要求。 2、废水 生活污水进入15m3化粪池预处理,定期清掏,作为发酵原料,不外排。 3、噪声 企业采取选择低噪声设备、隔声降噪、基础减振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中废包装材料外售处理、生物除臭塔废填料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占地面积20m2),由厂家回收处理、废气处理设施生物除臭塔检修过程定期产生的含菌废水作为发酵菌剂,回喷污泥,用于污泥发酵(生产),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废机油作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占地面积10m2),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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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生物除臭塔+DA001(15m)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 混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混料及好氧发酵过程中产生的含有氨、硫化氢恶臭气体。通过负压抽吸经集气管引至生物除臭塔进行除臭处理,净化后废气通过DA001(15m)排气筒排放 | 根据企业验收检测报告,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污染物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颗粒物120 mg/m3);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最大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氨最高允许排放速率4.9 kg/h、硫化氢最高允许排放速率0.33 kg/h、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 |
2 | 密闭厂房+喷洒除臭药剂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要求 | 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总悬浮颗粒物、氨、硫化氢、恶臭气体通过密闭厂房+喷洒除臭药剂进行控制。 | 根据企业验收检测报告,无组织废气污染物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颗粒物1.0 mg/m3);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要求(氨1.5mg/m3、硫化氢0.06mg/m3、臭气浓20(无量纲))。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低噪声设备、隔声降噪、基础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风机、翻抛机、混料机等机械设备运行噪声,企业采取选择低噪声设备、隔声降噪、基础减振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 根据企业验收检测报告,本项目运营期厂界昼间噪声为53~58dB(A),夜间噪声为45~47dB(A),最大噪声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本项目按规范进行分区防渗。 | 企业已对发酵车间、成品库、危废贮存点进行重点防渗,辅料库、化粪池已采取一般防渗处理,办公楼、厂区道路及其他区域已进行地面硬化处理。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本项目废包装材料、生物除臭塔废填料属于一般固废,一般固废间(占地面积20m2)暂存,分别定期外售处理和由厂家回收处理;喷淋塔产生的含菌废水回喷污泥;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占地面积10m2)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企业已建设一般固废间(占地面积20m2)、危废贮存点(占地面积10m2),废包装材料、生物除臭塔废填料作为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分别定期外售和由厂家回收处理,含菌废水作为发酵菌剂回喷污泥,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废机油作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目前企业设备运转良好,验收阶段未产生废机油。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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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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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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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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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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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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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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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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