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关于2024年9 月 25日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个人独资)年加工10万吨石灰石项目1个项目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19-****503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个人独资)年加工10万吨石灰石项目 | **省**市**区 | ****(个人独资) | ******公司 | 项目位于**省**市**区小屯镇水峪村三组**北面,****集团****公司闲置用地,**1000m2全封闭厂房,新增反击式制砂机、圆笼筛及选粉机等设备,建设1条年产10万吨石灰石生产线及配套环保设施;同时租用**宇兴****公司大库房中的四库作为原料和三种产品存储。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3%。 | 1、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线在封闭厂房内,设备集气收集粉尘,配套一台布袋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排放;原料及产品封闭库房内堆存;上料、出料雾炮抑尘;工业场地洒水抑尘。运输车辆防尘遮盖,地面硬化。 2、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来自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要求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音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维护,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除尘器收尘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暂存,外售; 废机油、废油桶、油抹布手套危废贮存点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