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21〕36号),为规范和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确保统筹整合资金项目阳光运行、安全运行,我县认真组织编制了《**县2024年财政涉农资金使用调整方案》,****领导小组审查备案。现将**县2024年财政涉农资金使用调整方案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详见附件)
(一)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
1.交通建设。全县增设公路路侧护栏等安防设施6.55公里,6个乡镇7个村硬化道路8公里,硬化桥梁引道400米;在3个乡镇4个村**泥结碎石路29.2公里;在9个乡镇9个村改(扩)建道路31.7公里,维修破损路面3000平方米,**排灌渠0.8公里,土地整理95亩,整治山坪塘1口,**蓄水池4口,改建排灌渠2.4公里,配套附属设施等;农村公路整治提升15公里,修补破损路面,另涉及8个乡镇16个村实施道路整治提升项目,含**堡坎、整治道路边沟、维修涵洞、增设安防措施等。
2.水利工程。在全县11个乡镇15个村修复水毁河堤护岸2187米,**河堤护岸230米,修复漫水桥1座,清淤3000米;在全县14个乡镇45个村**山坪塘2口,整治山坪塘15口,**防旱池54口,**灌溉渠堰8.5公里,维修灌溉渠5公里,**河堤堡坎900立方米,配套节水灌溉设施1处。
(二)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及配套基础设施
1.产业发展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在全县21个乡镇74个村实施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2.2024年**县农产品SC认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全县范围内开展农产品SC认证奖补;培育和巩固提升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等农产品品牌建设,二品一标农产品有效证书达83个;全县范围内开展农产品检验检测工作;巩固提升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智慧监管、追溯体系、技能培训及承诺达标合格证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
3.2024年茶产业融合项目。在全县管护幼龄黄茶园2万亩,****基地80亩,母本园巩固提升600亩,品比园巩固提升240亩,科研育苗巩固提升2个及开展米**茶区域公共品牌培育。
4.2024年五权、大两乡村**示范片建设项目。在2个乡镇5个村高标准管护茶园2500亩;整治维修7.2公里产业路及附属工程,对茶园茶树堡坎等进行修复。
5.2024****农业园区农业机械设备采购项目。太阳村购置联合收割机2台、小型谷物联合收割机1台、轮式拖拉机(带旋耕机)2台、开沟机1台、小麦播种机2台、玉米联合收获机1台;锦旗村购置联合收割机1台、小型谷物联合收割机1台、轮式拖拉机(带旋耕机)1台、开沟机1台、小麦播种机1台;印斗村购置联合收割机1台、小型谷物联合收割机1台、轮式拖拉机(带旋耕机)1台、开沟机1台、小麦播种机1台;**村购置联合收割机1台、小型谷物联合收割机1台、轮式拖拉机(带旋耕机)1台、开沟机1台、小麦播种机1台、玉米联合收获机1台;**村购置小型谷物联合收割机1台、开沟机1台、小麦播种机1台、玉米联合收获机1台,采购水稻育秧播种机、基土输送机、自动叠盘机、供盘机一套,育秧盘1000张。
6.2024年**县到户产业发展项目。对全县脱贫户、监测户等到户产业发展项目进行到户补助。
7.2024年畜牧产业发展项目。新(改)建肉牛羊养殖圈舍奖补 30000 平方米,**肉****中心2个,采购优质草种5吨,新****养殖场圈舍奖补5500平方米,****基地1个,建设土鸡示范点2 个,畜禽规模养殖奖励51家,生猪养殖小区奖励9个,开展畜禽疫病防控及技术培训与项目管理。
8.2024年茶元乡村**示范片建设项目。在木门镇茶元村实施乡村**示范片建设项目,含发展庭院经济、****工厂、**茶叶交易点及配套公共设施设备等。
9.2024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在全县**镇双农村、**镇虎垭村等10个村开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工作。
10.2024年林下中药材种植管护项目。在全县13个村新植中药材2840亩,管护800亩,种植天麻9万棒,巩固提升中药材生产加工线1条,**耕作便道5.7公里。
11.2024年核桃品种改良项目。在全县10个乡镇20个村实施核桃品种改良5350亩。
12.2024年核桃管护项目。在全县21个村实施核桃补植200亩、管护12500亩,**采穗圃50亩,油橄榄管护300亩,种植中药材700亩,管护中药材1400亩,**核桃初加工点1处等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13.2024年老油茶抚育项目。在2个乡镇2个村抚育老油茶400亩。
14.2024****基地建设项目。在天星镇新农村新栽笋用竹200亩,管护笋用竹1100亩。
15.2024年核桃乡土专家技术服务项目。在全县聘用核桃乡土专家5名,实行划片包村,负责核桃产业技术培训推广、丰产栽培管理等技术服务。
16.2024****林场巩固提升任务。**工区安全防护工程116米,**(硬化)生活区1200平方米,**工区驻地沟渠混凝土渠化550立方米,森林质量提升500亩。
(三)生产生活设施改善
1.2024年监测对象D级危房住房建设补助项目。实施监测对象6户24人D级危房或无房户住房建设。
2.2024年饮水安全项目。在全县23个乡镇44个村,**自流饮水工程11处,提水工程18处,水源工程13处,水池51口,水厂1座;维修工程15处,配套机电设备1处、提水设施1处;铺设管网379.684公里。
3.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在全县8个乡镇8个村硬化入户路13503米,硬化院坝14407平方米,硬化阴阳沟6162米、散水5232米,**标准化垃圾收集点2处、挡土墙550m3、灰色铁艺栏杆60米、室外地坪硬化140㎡等。
4.2024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在7个乡镇7村易地扶贫搬迁开展后续扶持工作。
(四)其他项目
1.2024年雨露计划项目。对全县4000名中高职学生实施雨露计划补助项目,每人每期补助1500元。
2.2024年度脱贫人口跨区域务工就业交通补助项目。对全县17000名脱贫人口跨区域务工就业进行交通补助。
3.2024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对全县2750户脱贫户的扶贫小额信贷资金给予不超过5%的年利率财政贴息。
二、项目投资概算
《**县2024年财政涉农资金使用调整方案》计划投入财政涉农整合资金17108.67万元。其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计划投入4864.43万元,占财政资金投入的28.24%;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计划投入8424.25万元,占财政资金投入的49.37%;生产生活设施改善计划投入1819.99万元,占财政资金投入的10.67%;其他项目计划项目投入2000万元,占财政资金投入的11.72%。
三、项目组织实施方式
由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或乡镇作为子项目实施主体(项目业主)组织实施的项目,****政府根据《旺****超市管理办法(试行)》(旺府办发〔2023〕23号)、《**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旺府办发〔2024〕1号)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四、项目实施要求
(一)按照规划方案实施。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锁定的实施地点、实施内容、实施规模组织实施,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
(二)按照规范程序实施。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批程序,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及时下达项目实施方案,指导乡镇组织项目实施;各乡镇要严格按照程序实施,绝不允许未完****施工队伍,绝不允许未批先建。
(三)按照质量标准实施。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设计技术标准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要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四)强化项目公告公示。全面落实县、乡、村三级公开公示制度,项目实施乡(镇)、行政村及其他项目实施单位在收到县级下达资金10日内,对项目名称、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受益对象等在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示栏或以广播、手机信息等形式公告公示。项目竣工后10日内,对项目完成情况公告公示,坚持和完善从县到村的三级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提高财政涉农资金的分配、使用透明度,杜绝发生各类违规违纪问题。
监督举报电话:
****农业农村局 张 阳 138****4661
****财政局 封 永 134****7648
电 话 12317
附件:**县2024年度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调整计划表
****农业农村局 ****财政局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