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2024年公路小修保养项目审计服务
二、中标(成交)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报价(费率):15%
采用最低评标(审)价法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报价表
序号 | 包别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投标报价(费率) | ****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的评审报价(万元) | 备注 |
1 | **** | 15%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梅山路77号(408室),联系电话:0551-****7932。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
地址:**市梅山路77号
联系方式:0551-****7932
联系人: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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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