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商主体
****
二、招商方式
由招商主体向招商对象直接送达招****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
三、招商**开发范围
根据湘交综规〔2021〕240号文件精神,******客运站在省交通厅立项通过,奖补资金300万元,但该项目建设投资规模必须达1000万元以上。经新发改工基〔2023〕194号文件批复,该项目估算投资1350万元,省交通厅补助300万元,其他自筹。经新府阅〔2022〕104号会议纪要决定,为进一步发展公交事业,完善半山旅游交通基础设施,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府作为业主,采取招商引资模式启动该项目。经槎溪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因该项目缺口资金达1000万元,决定采取招商引资模式,谁承建谁运营,****政府以奖补资金300万元入股,前期申报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招商对象承担。
四、开发经营期限
车站开发经营期限为永久性使用,土地流转到期后,按到时的相关政策办理延续流转手续。
五、**开发投资模式
****客运站旅游开发总用地面积100****客运站主站场、****广场用地15亩),****代表省交通厅奖补资金300万元作为固****客运站进行投资,并按在省交通厅验收和资产评估认定的投资总额中的占比确定股份,其他缺口资金全额由招商对象投资,双方按股份比例行使股权和承担责任与义务。
六、建设方式和责任义务
1、****政府****客运站项目建设业主单位,全权委托****客运站的建设和运营管理;****车站300万元奖补资金的管理,奖补资金按工程进度实施支付(一期:土地平整和基础正负零完成时,拨付50万元。二期:完成车站主站楼封顶时,拨付100万元。三期:车站附属工程竣工时,拨付100万元,车站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全部拨付完所剩的50万元奖补资金)。
2、****政府负责建设施工的环境优化,负责协调处理好与当地村民在建设过程中的矛盾和关系,确保招商对象正常施工。
3、****政府负责招商对象的经营性用地和旅游综合开发所需建设用地的环境优化,确保车站的正常营运,****车站安全的监管。
4、招商对象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期施工,报请上级相关部门申请延期,****人民政府按合同约定拨付奖补资金。
招商对象的义务:
1、****客运站承建和运营管理,承担300万元奖补资金以外的建设资金;
2、****客运站建设和运营手续办理的具体工作。
3、招商对象必须严格遵守工程项目建设相关流程和财政资金使用相关规定。
4、招商对象必须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确保在2025年12月31日前竣工。
5、依法依规建****客运站。
6、负责车站周边区域相关产业和旅游综合项目开发。
七、收益与分配
因车站建设投入太大,前期开发费用全部由招商对象出资,从开业开始,前5年招****客运站的任何收益分配,所有收益均归招商对象所有。5年后****客运站的运营情况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收益,招商主体不承担任何经营风险。车站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后,因车站运营管理与发展需要,双方共同向上级争取资金,****客运站的建设与运营。车站运营过程中增投的资金,按双方投资额增加股权责任与义务。
八、其他事项:
1、开发**经营期内,招商主体不得再与任何单位和个人签订本招商意向规定范围内的**内容;
2、招商对象在开发中涉及有关用地问题,需事先报告招商主体,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九、拟招商对象企业条件:
1、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
2、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
3、不存在违法行为和不良信任记录。
十、报名与评选时间
招商对象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0月7日下午六点。报名截止后,10****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和评选,并签订好招商引资协议书,联系人:刘胜利,联系方式:137****5010。
****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