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至:******公司、福****公司、******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小松镇渔村村马历自然村产业生产道路硬化及腊溪自然村交易亭建设项目已由松政纪(2024)1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小松镇渔村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37356元,发包价为30362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
2.5.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为2024年上半年度**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建筑企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企业将被否决投标。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邀请单位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5日09时00分00秒至2024年9月30日17时30分00秒,授权委托人凭企业介绍信、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拟派出本项目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B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投标函至****(建****花园A栋二楼)领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6. 履约保证金金额及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方式
履约担保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0%。
履约担保形式:****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
履约担保期限:与工期相同(若工期**,履约担保金期限也相应**)
提交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
7. 开标时间及地点
7.1. 开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8日15时00分,****人民政府一楼会议室;
7.2. 投标人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与投标报名时相同的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参加投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人民政府公示栏上公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
邮编:353100
电话:138****1634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水西路257号A栋2层
邮编:353100
电话:183****7627
联系人:黄女士
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元)的投标总报价,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 开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 / 元)。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将派出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建造师执业证书注册编号)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3)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第 1 章 投标须知第1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须知前附表说明:
(1)本表各项应一一填写,除“不适用”外,不留空白。如某日期一时定不下来,可先填计划日期。
(2)如某项内容对本项目不适用,应在相应栏目中注明“不适用”。
(3)投标须知前附表是投标须知的说明和补充,如两者有矛盾之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项号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 | 1.1 |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人:**** 地址:****,邮编:353100 电话:138****1634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水西路257号A栋2层,邮编:353100 电话:183****7627 联系人:黄女士 |
2. | 1.2 | 本招标项目名称、报建编号、招标项目编号和标段划分(如果有) | 招标项目名称:小松镇渔村村马历自然村产业生产道路硬化及腊溪自然村交易亭建设项目 标段名称(如果有): / 标段编号(如果有): / 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标段数量 : / 招标人最多允许投标人中标的标段数量: / |
3. | 1.3 |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 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出资比例:100%。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4. | 1.4 | 工程建设地点 | 小松镇渔村村 |
5. | 1.5 | 工程建设规模 |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37356元,发包价为303620元; |
6. | 1.6 | 招标范围和内容 |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
7. | 2.1 | 计划工期 | 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无。 |
8. | 2.2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9. | 2.3 | 合同价格形式 | 单价合同 |
10. | 3.1 | 资格审查方式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
11. | 4.1 /4.2 | 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为2024年上半年度**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建筑企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企业将被否决投标。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 本招标项目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注:①在每季度首月10日后开标的招标项目,纳入招投标评分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为投标人在上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而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含10日)开标的,则为投标人在上季度前一个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②**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网址:xy.****.cn,下称“评价系统”)每季度公布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投标人可以通过评价系统查询本单位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项目截标时在评价系统已发布的数据为准。项目截标后不论何种原因变更的信用评价信息,不在变更前已截标的招投标项目中使用。 ③对评价系统没有公布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投标人,其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60分确定。 ④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4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密封要求,由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核验)将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未按规定提交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 4.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5.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12. | 10 | 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2日12时00分00秒 |
13. | 11 | 分包 | √ 不允许 □ 允许,允许分包内容: /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资质要求: / |
14. | 12 | 偏离 | √ 不允许 □ 允许,允许偏离范围和幅度: / |
15. | 14.1 /21.3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8日15时00分00秒 |
16. | 15.3.1 | 技术文件 |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提交技术文件。 |
17. | 17.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时间后90日历天。 |
18. | 19.1 | 备选投标方案 | 招标人 不接受 投标人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19. | 22.1 | 开标时间 |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8日15时00分00秒。 |
20. | 25.1 | 评标办法 |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简易评标法(k=10%) |
21. | 25.3 /26.1 | ****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 是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个 |
22. | 29.1 | 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 履约担保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0%。 履约担保形式:****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 履约担保期限:与工期相同(若工期**,履约担保金期限也相应**) 提交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 |
23. | 30.1 | 开标程序 | 开标按下列程序进行: (1)验证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的身份并签到; (2)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 (3)主持人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和参加开标会代表姓名; (4)主持人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参加随机摸取号码球,投标人未参加随机摸取号码球的,视为自行放弃抽取中标候选人资格。 (6)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由每个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公开从抽球机中随机摸取号码球、登记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并当众公布;抽完代码球后,由招标人代表抽取第****一中标候选人; (7)开标会议结束。 |
24. | 31.2 | 签订合同 |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
25. | 33.3 | 监管部门 | 部门或机构名称:****政府纪检办公室 |
26. | 34.2 | 其他 | 1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条款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 、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将保留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核查的权利,如发现有虚假或隐瞒的行为,将有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废除。 3 、投标人中标后或已开始施工,经查实投标时存在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清退出场,没收投标保证金,已施工部分不予计量,赔偿招标人所有损失,并承担法侓责任。 4 、中标单位应根据闽建建 [2017]5 号《关于全面实施房建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远程视频大数据管控的通知》、闽建筑[2017]5 号《****建设厅发布施工现场远程监控租赁服务指导价的通知》在施工现场实施远程监控。 5 、中标单位须执行南建筑(2017)6号文,关于优先采购地产名优工业品的规定。 6 、中标单位须执行闽建建 [2016]22 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