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环辐证〔2024〕135号】关于向新野安康医院有限公司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函
【****】关于****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函
发布时间: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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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首次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材料收悉。经审查,你单位注册地址为**省**市**县汉城路与东环路向北100米,法定代表人全晓东,申请的辐射安全许可的种类和范围为使用Ⅲ类射线装置。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向你单位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证书编号为豫环辐证[R0525],有效期自2024年8月2日至2029年8月1日。
你单位要加强对辐射工作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专业水平,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使用射线装置的环境安全,每年1月31日前,向市生态环境部门提交上年度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评估报告,并按照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自觉接受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督管理。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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