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发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的公告》(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72号)、《**省土壤污染防治办法》****政府令第172号)和《****环境局 ****规划局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管理的通知》(泉环保〔2020〕9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委员会****公司开展本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石井镇溪东村云谷新村建设项目位于**市**市石井镇溪东村,总用地面积为10450m2(其中地块一用地面积为2192m2、地块二用地面积为3244m2、地块三用地面积为1646m2、地块四用地面积为3368m2),****中心坐标为东经118.36664°、北纬24.60903°,****中心坐标为东经118.36585°、北纬24.60876°,****中心坐标为东经118.36861°、北纬24.61034°,****中心坐标为东经118.36884°、北纬24.61018°。该地块属于耕地用途变更为居住用地。
二、调查内容
通过对石井镇溪东村云谷新村建设项目地块开展调查工作,经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现场快速检测,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要求,撰写报告。
三、调查结果
经场地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现场快速筛查结果,判断地块内及周边区域不存在对本调查地块土壤产生污染的污染源,判断石井镇溪东村云谷新村建设项目地块土地利用历史主要为耕地、临时堆场、空杂地,现状为耕地、溪东村住宅,地块不涉及工业企业,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同时根据快速筛查结果,土壤相关指标小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及**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块可作为第一类用地使用,可以用于石井镇溪东村云谷新村的建设。
四、委托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委员会
五、调查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众创****公司
联系人:小吴
联系电话:0595-****2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