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岱津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年加工5000吨金属制汽配件技改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295529Y | 建设单位法人:余三宏 |
余旭东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市**县东沙镇兴工路13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加工5000吨金属制汽配件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670-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东沙镇兴工路13号 |
经度:122.16909 纬度: 30.31089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4-22 |
岱环建备〔2024〕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295529Y001Y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000 |
9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295529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舟环****公司 |
****0901MA28K04880 | 验收监测单位:****测****公司 |
913********5310595 | 竣工时间:2024-05-28 |
2024-05-28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8-28 |
2024-08-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2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news1.asp?Id=981 NodeCode=0006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建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加工金属制汽配件5000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加工金属制汽配件5000吨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主要生产工艺包括焊接、切管、倒角、冲压、加热、清洗、抛光打磨等。 | 实际建设情况:主要生产工艺包括焊接、切管、倒角、冲压、加热、清洗、抛光打磨等。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采用布袋除尘装置处理焊接烟气后有组织排放;对长棒炉柴油燃烧废气收集后有组织排放;采用油烟净化装置对厨房油烟净化处理后通至屋顶排放。 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和脱脂清洗废水一并接入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纳管;生活污水自行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水磨抛光废水经自行三级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循环使用,不对外排放。 噪声:选用环保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对高噪设备进行隔声减振、加强设备维护保养。 固废:设置1个含油金属屑暂存区,1个危废间和1个一般固废暂存间。一般固废尽可能综合利用,不可利用部分与生活垃圾一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废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环评中将空油桶交供货单位直接回收用于原始用途,实际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不会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 其余环保措施与环评文件及备案文件一致。 |
空油桶处置方式略有调整,但不会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不涉及 | 实际建设情况:不涉及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12 | 0.2733 | 0 | 0.12 | 0 | 0.273 | 0.153 | |
0.12 | 0.1367 | 0.137 | 0.12 | 0 | 0.137 | 0.017 | |
0.018 | 0.0137 | 0.014 | 0.018 | 0 | 0.014 | -0.004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067 | 0.007 | 0 | 0 | 0.007 | 0.007 | / |
0 | 0.0303 | 0.03 | 0 | 0 | 0.03 | 0.03 | / |
0.76 | 0.0265 | 0 | 0.76 | 0 | 0.026 | -0.734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生产废水处理设施、三级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实际已按照环评及备案文件的要求建成了相应的废水处理设施 | 在生产废水处理设施进水口、排放口,以及企业废水总纳管口各设置1个点位进行水质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2套布袋除尘装置、1套油烟净化装置、长棒炉燃烧废气收集管道 | 焊接烟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物二级标准;长棒炉燃烧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严格50%执行),同时满足《**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相关管控要求;食堂油烟废气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标准。 | 实际已按照环评及备案文件的要求落实了相应的废气处理设施。 | 在1号2号车间布袋除尘设施排放口、5号车间布袋除尘设施排放口、3号车间长棒炉柴油燃烧废气排放口各设1个监测点位;在企业厂界设置4个无组织废气监测点。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关闭厂房门窗、减振降噪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区标准 | 实际已按照环评及备案文件的要求落实了相应的噪声处理设施。 | 在企业厂界设置4个噪声监测点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1、以清洁生产和循环利用为宗旨,减少污染物的产排量。 2、对含油金属屑暂存区、危废间、危化品仓库和皂化液循环池采取适当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泄漏物质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降到最低;地面均进行硬化并采用防腐防渗的环氧地坪,设置防流失措施;危险废物分类分区存放,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3、做好日常地面防腐防渗层检查,杜绝因年久失修或操作不当引起的保护层破损或开裂,导致泄漏物通过地缝渗透,从而影响地下水环境的行为。 | 1、已对含油金属屑暂存区、危废间、危化品仓库进行了地面硬化和防渗防流失措施,对皂化液循环池进行了池体防腐防渗、地面硬化措施。 2、定期对防腐防渗层进行检查,杜绝地下水环境污染。 要求的地下水防治措施均已落实。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1、****办公室设置若干生活垃圾桶,在仓库设一般固废暂存区,5号车间西侧设置含油金属屑暂存区,1号、2号车间北侧设置危废间。 2、一般固废暂存区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进行设置和管理。含油金属屑暂存区和危废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进行设置及管理,做到防风、防雨、防渗漏、防流失,危险废物分类分区存放,在醒目位置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张贴危险废物周知卡,落实专人管理,不准闲杂人员进入。 3、一般工业固废中可回收利用部分出售给物资回收单位,不可回收部分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污泥委托污泥处置单位外运处理。 4、含油金属屑处理至静置状态无滴漏后,暂存于含油金属屑暂存区,利用环节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附录要求进行豁免,出售给物资回收单位。 5、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6、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7、空油桶由供货单位直接回收用于原始用途,不作为固废管理,要求企业做好相关交接凭证、台账记录等。 | 1、在厂区内设置了若干生活垃圾桶;在1号、2号车间北侧设置了危废间和一般固废暂存区;在5号车间西侧设置了含油金属屑暂存区。 2、一般固废暂存区的设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含油金属屑暂存区和危废间的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 3、将金属屑及边角料、残次品、废焊渣,以及达到豁免条件的含油金属屑委托****定期收集;待污泥产生后委托污泥处理单位外运处理;废水沉淀渣与生活垃圾一并委托**县东沙****公司清运;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委托****定期安全收集;待废皂化液沉淀渣清掏后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如此,各类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处置。 环评中要求废油桶交给供货单位直接回收用于原始用途,不作为固废管理,实际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不会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其余固废处理措施均已落实。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主要包括危化品仓库、含油金属屑暂存区、危废间风险防范措施,皂化液循环池风险防范措施,以及环保设施风险防范措施。 | 1、本项目设置了专门的危化品仓库,采取了地面硬化、防腐、防渗和防流失措施;液压油、润滑油、柴油等危化品均分类分区储存。 2、对含油金属屑暂存区、危废间的地面采取了硬化、防腐、防渗处理,设置防腐地坪、裙角和防流失措施,并张贴危险废物标识标牌,落实专人管理。危险废物分类分区贮存。 3、对皂化液循环池周边地面采取了硬化处理,池体进行防腐、防渗处理;池子上方设置遮雨棚,防止雨水进入。 4、定期对上述危化品、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进行地面防腐防渗层检查。 5、布袋除尘设施和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均配备必要的备用零件,并与设备安装单位协定了维修条款,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6、为员工提供了必要的口罩、手套等劳保用品,并定期开展风险事故的教育和培训。 要求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均已落实。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环保搬迁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区域削减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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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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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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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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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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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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