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 (一期工程4.0万吨/天)(一阶段1.6万吨/天)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903MA1XPDT051 | 建设单位法人:曹涵昱 |
徐玥璘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省**市**区**路1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集团有限****处理厂项目 (一期工程4.0万吨/天)(一阶段1.6万吨/天)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5-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路1号 |
经度:120.07886 纬度: 33.29704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9-08-27 |
盐环审〔2019〕0300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903MA1XPDT051001V |
2024-08-0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181.95 |
595 | 运营单位名称:**** |
****0903MA1N1GJC8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903MA1N1GJC8J | 验收监测单位:**方露****公司 |
****0913MA1XGWY690 | 竣工时间:2020-11-28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2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为园区基础设施。 | 实际建设情况:****处理厂项目 |
项目性质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设计总规模为日处理工业污水8.0万m3/d,其中一期工程为4.0 万m3/d。主要工艺为“粗格栅及进水泵房-均质调节池-混合反应池-初沉池-水解酸化池-AAO生物反应池-二沉池-磁混澄清池-加氯接触池-出水池”。 | 实际建设情况:目前一期工程实际最大日处理量仅为1.6吨/天,满足设计需求但未满足负荷需求。 |
规模设计未发生变动。因目前周边工业企业较少,故进水量较少,故先进行一期工程的一阶段验收。后续关注污水处理规模的变化,超过一阶段验收处理能力后,按要求重新组织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污水处理工艺:粗格栅及进水泵房-均质调节池-混合反应池-初沉池-水解酸化池-AAO生物反应池-二沉池-磁混澄清池-加氯接触池-出水池 | 实际建设情况:污水处理工艺:粗格栅及进水泵房-均质调节池-混合反应池-初沉池-水解酸化池-AAO生物反应池-二沉池-磁混澄清池-加氯接触池-出水池 |
生产工艺未发生变动,严格按照规划要求执行。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按"**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脱水污泥需按危险废物管理要求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厂内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等过程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相关要求执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按"**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
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暂行办法》(苏环规(2011)1号)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实施联网。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形成自身环境监测能力,开展污染源及环境质量监测,监测结果形成报告按月上报生态环境部门。 | 实际建设情况:已按照《**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已按《**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暂行办法》(苏环规(2011)1号)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实施联网;已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
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208.78 | 362.15 | 0 | 0 | 208.78 | 208.78 | |
0 | 11.64 | 57.95 | 0 | 0 | 11.64 | 11.64 | |
0 | 1.85 | 5.78 | 0 | 0 | 1.85 | 1.85 | |
0 | 36.7 | 66.23 | 0 | 0 | 36.7 | 36.7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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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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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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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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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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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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