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车大道(田心大道~时代大道)新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中车大道(田心大道~时代大道)**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中车大道(田心大道~时代大道)**工程,项目审批、****机关名称****委员会批文名称及编号****号文,项目业主为****,比选人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详见本章 1.2.3 款,项目总投资为17146.94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高新区田心高科园轨道交通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二期)专项债资金,已落实。
1.2比选项目概况
1.2.1比选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中车大道(田心大道~时代大道)**工程监理;
1.2.2建设地点:**市**区;
1.2.3项目基本情况:中车大道(田心大道-时代大道)的道路、桥梁、排水、管线综合、交通、景观、照明等工程以及厂区支路工程的建设。具体包括(1)中车大道南起田心大道(K0-36.492),北止时代大道南匝道(K0+593.235),全程约629.73米,规划路幅宽度32米,双向六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桥梁工程起点(K0+041.847)、终点(K0+069.847),桥长28米,桥宽32.73米,采用现浇预应力砼简支箱梁结构。(2)厂区支路1****配送中心出入口(AK0+000),北止中车大道(AK0+262.602),全长约262.60米;厂区支路2****配送中心出入口(BK0+000),北止中车大道(BK0+239.637),全长约239.64米,厂区支路标准路幅宽8米,单向一车道,设计时速20公里/小时。项目总投资约为17146.9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459.9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0557.20万元(其中土地费用10165.15万元),预备费585.20万元,建设期利息544.56万元。
1.3 监理服务期限:970日历天(包括施工工期240日历天和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 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 竣工验收至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结束, 其中施工阶段工期与本比选项目的施工中标工期相同。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24个月;
1.4 比选范围:本比选项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具体工作范围及界线以比选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1.5 工期控制目标:以本比选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施工工期为工期控制目标;
1.6 质量控制目标:以本比选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质量标准为质量控制目 标;
1.7 投资控制目标:控制在本比选项目施工合同约定的范围内。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企业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2.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零个√3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且在**市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
2.4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6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不要求
√ 要求,(由比选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2.7 其他要求: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请从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29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时间,节假日除外)至****(地址:**市**区******广场公寓楼24楼2401)获取比选文件。
5.2 获取比选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5.3 比选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 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及开标时间均为2024年10月8日 15时00分(**时间),递交地点为****开标室(**市**区******广场公寓楼24楼2403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株****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com/》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比选人:****;
地址:**市**区炎帝大道武广大厦24楼;
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186****2209;
比选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广场公寓楼2401 ;
联 系 人: 沈华;
电 话:0731-****1602;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中车大道(田心大道~时代大道)**工程,项目审批、****机关名称****委员会批文名称及编号****号文,项目业主为****,比选人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详见本章 1.2.3 款,项目总投资为17146.94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高新区田心高科园轨道交通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二期)专项债资金,已落实。
1.2比选项目概况
1.2.1比选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中车大道(田心大道~时代大道)**工程监理;
1.2.2建设地点:**市**区;
1.2.3项目基本情况:中车大道(田心大道-时代大道)的道路、桥梁、排水、管线综合、交通、景观、照明等工程以及厂区支路工程的建设。具体包括(1)中车大道南起田心大道(K0-36.492),北止时代大道南匝道(K0+593.235),全程约629.73米,规划路幅宽度32米,双向六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桥梁工程起点(K0+041.847)、终点(K0+069.847),桥长28米,桥宽32.73米,采用现浇预应力砼简支箱梁结构。(2)厂区支路1****配送中心出入口(AK0+000),北止中车大道(AK0+262.602),全长约262.60米;厂区支路2****配送中心出入口(BK0+000),北止中车大道(BK0+239.637),全长约239.64米,厂区支路标准路幅宽8米,单向一车道,设计时速20公里/小时。项目总投资约为17146.9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459.9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0557.20万元(其中土地费用10165.15万元),预备费585.20万元,建设期利息544.56万元。
1.3 监理服务期限:970日历天(包括施工工期240日历天和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 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 竣工验收至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结束, 其中施工阶段工期与本比选项目的施工中标工期相同。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24个月;
1.4 比选范围:本比选项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具体工作范围及界线以比选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1.5 工期控制目标:以本比选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施工工期为工期控制目标;
1.6 质量控制目标:以本比选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质量标准为质量控制目 标;
1.7 投资控制目标:控制在本比选项目施工合同约定的范围内。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企业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2.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零个√3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且在**市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
2.4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6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不要求
√ 要求,(由比选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2.7 其他要求: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请从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29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时间,节假日除外)至****(地址:**市**区******广场公寓楼24楼2401)获取比选文件。
5.2 获取比选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5.3 比选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 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及开标时间均为2024年10月8日 15时00分(**时间),递交地点为****开标室(**市**区******广场公寓楼24楼2403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株****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com/》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比选人:****;
地址:**市**区炎帝大道武广大厦24楼;
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186****2209;
比选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广场公寓楼2401 ;
联 系 人: 沈华;
电 话:0731-****1602;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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