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8月24日,****委托****承担****肉牛全产业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肉牛全产业链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园区,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0°32′53.712″,北纬41°22′24.194″。
建设内容及生产规模:项目总占地577372㎡。一期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66666.67㎡,建设12幢牛舍及其附属设施,本项目建成后年存栏肉牛2000头,年出栏肉牛2000头;二期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310705㎡,建设14幢牛舍及其附属设施,本项目建成后年存栏肉牛6000头,年出栏肉牛6000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地区**县**镇校场路办公区院内1号楼201室
联系人:邹总
联系电话:155****000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地区**县金福园**5-2-201、202、211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78****0688
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