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区青口镇贺岗村土地复垦项目Ⅱ(FG24GC015)(第一次更正)
项目概况
**区青口镇贺岗村土地复垦项目Ⅱ(FG24GC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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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招标 |
采购单位/采购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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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裕柱 | 联系人电话138****8799 |
标段信息1
**区青口镇贺岗村土地复垦项目Ⅱ(FG24GC015) | 标段编号****-01 | |
**区青口镇贺岗村土地复垦项目Ⅱ(FG24GC015)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区青口镇贺岗村土地复垦项目Ⅱ(FG24GC015)已由连****规划局“连自然资发[2024]192号”文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为****。 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区青口镇贺岗村土地复垦项目Ⅱ(FG24GC015)位于**区青口镇贺岗村境内。 2、本次对**区青口镇贺岗村土地复垦项目Ⅱ(FG24GC015)进行招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本次项目分一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施工标段: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等。 3、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总监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4、招标控制价:371924.16元。 5、工程质量:符合土地整治相关规范、规定及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在有效期内); (4)要求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2024年03月至2024年08月期间连续缴纳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5)投标单位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承担类似业绩土地复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高标准农田、土地整理工程等任意一项(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原件二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合同价款、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6)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建设厅公告【2018】6号规定。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须为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7)投标人无不良行为、无借牌挂靠行为、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注:根据《**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120号令)中第十五条规定(三)投标人在履行招标人以往的工程合同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招标人将拒绝投标人参加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9月10日至2024年09月14日 4.2地点:**市****建设局建设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 4.3网址:http://58.****.180:13000/#/homePage 4.4方式:在线获取 4.5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15时00 分。 5.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地址:http://58.****.180:13000/#/homePage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所产生的费用自理,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负责。 7. 评标办法(综合积分法) 评委会按综合积分法进行评审。按100分法对下列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进行综合打分,按从高至低顺序排列,推荐排名前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8、组建项目部 中标单位签订合同3日内,提交开工申请资料,10日内必须组建项目部并开工建设,10日内未组建,招标人有权清退中标单位,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中标单位承担。投标文件中所列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驻场。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建设局建设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 系 人:相裕柱 电 话:138****879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区青口镇义塘路882-19号二楼 联 系 人:贺燕 电 话:151****3171 2024年09月10日 | ||
否 | ||
1.投标人应满足资格如下条件要求:(1)资质要求:(1)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在有效期内); (4)要求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2024年03月至2024年08月期间连续缴纳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5)投标单位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承担类似业绩土地复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高标准农田、土地整理工程等任意一项(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原件二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合同价款、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6)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建设厅公告【2018】6号规定。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须为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7)投标人无不良行为、无借牌挂靠行为、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注:根据《**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120号令)中第十五条规定(三)投标人在履行招标人以往的工程合同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招标人将拒绝投标人参加投标。(2)其他要求: | ||
变更说明
时间变更 | ||
本项目开标时间变更为10月8日 15:00:00 |
项目最新时间
2024-09-10 19:07:28 |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4-09-14 23:59:59 |
2024-09-26 18:00:00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2024-09-26 18:00:00 |
2024-10-08 15:00:00 | 开标时间2024-10-08 1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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