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城知识五路(创新大道-九龙大道,原龙湖大道)市政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给水工程
中华人民**国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穗规划**建证〔2024〕4831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局 | |
日 期 | 2024-09-14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中新**知识城****管理中心、**市**区****管理中心) |
建设项目名称 | 知识城知识五路(创新大道-**大道,原**大道)市政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给水工程 |
综合受理号 | hp****8401X240****900341 |
建设位置 | **市**区**街道环**湖地区 |
建设规模 | 给水管线DN300、DN600,管线长度总计:2930.05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附图:设计图1套 附件:《建设工程审核书》、《**市地下管线建设工程放线测量记录册》(2024)管放33B3011 本证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从证上载明的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取得施工许可;依法无需取得施工许可的,应当在有效期内开工。逾期未取得施工许可或者逾期未开工,且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证自行失效。需要办理延期手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自然**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或不按本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均属违法行为。
三、****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
四、自然**主管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交查验。
五、本证所需****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或不按本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均属违法建设。
三、****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更改。
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交查验。
五、本书所需****机关依法确定,与本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相关公告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