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中心城区声环境自动监测系统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心**声环境自动监测系统项目 | ||
品目 | 环保监测设备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25日 11:2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9月24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9月25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罗茂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5-****1722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世纪大道2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8****6880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范公中路89****广场**北栋17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罗茂文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心**声环境自动监测系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09-2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第五章节 “评标方法与评分标准表”。技术能力:“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有1项得1分,最多得3分,否则不得分。”调整为:“投标****监测站设备制造商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有1项得1分,最多得3分,否则不得分。”
(二)第五章节 “评标方法与评分标准表”。业绩:“投标人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监测站建设的业绩(中标通知书与合同复印件)得1分,最多得4分。”调整为:“投标****监测站设备制造商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监测站建设的业绩(中标通知书与合同复印件)得1分,最多得4分。”
上述内容作相应调整,其余内容不变,仍按招标文件执行。
更正日期:2024-09-24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世纪大道21号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515-****07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范公中路89****广场**北栋17层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515-****17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0515-****1722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
附件:****中心**声环境自动监测系统项目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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