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新达**侧63-05 、63-07 (部分带征绿化)地块位于**市**区香花桥街道,**华青路,南至规划63-06 地块,西至**河,北至新达路,土地面积为19628.55m2 。****储备中心委托****对项目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本地块前期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工作于2024 年9 月完成。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田(1999 年之前)、工业厂房(1999 年~2024 年7 月)、闲置空地。 该地块未来规划为 三类住宅组团用地(Rr3 )、公共绿地(G1 ),按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中的 一类用地标准进行评估。 该地块历史上涉及工业用途,根据历史上企业工业生产活动和经营性活动分析,主要关注疑似污染区域包括NEC ****公司的涂布车间、固废堆放区、线处理车间及配电房,上****公司分公司、海善皓(上****公司****公司、**牛****公司的肉类加工车间、固废堆放区、污水处理设施及泵房等,南侧厂房(冷库及物流仓库)及制冷设备 ;同时发现地块外紧邻的**华新顿- 阿姆****公司、**瑞****公司在生产过程如若处理不当,西侧紧邻62-01 地块土壤中氯仿超标(原因为外来土中可能存在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可能对项目地块土壤环境造成影响 。周边其余紧邻企业不涉及工业生产活动,企业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排放到本地块的可能性较小,对本次项目地块的水土环境影响可忽略。潜在污染物类型包括重金属( 锡、银、铜 、汞等)、石油烃类、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 项目组采用专业判断法进行布点,在地块内共布设8 个土壤和地下水复合采样点、5 个土壤采样点,同时在地块外布设1 个土壤和地下水复合采样对照点,钻孔(建井)深度为6.0m 。本项目共采集土壤样品49 个(包括平行样5 个),采集地下水样品10 个(包括平行样1 个),质控样品6 个(其中包括土壤设备清洗样1 个、地下水设备清洗样1 个、运输样2 个、现场空白样2 个)。 各介质样品的检测项目包括pH 值、《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中基本项目45 项、其他项目19 项,加测了锡、银。其中,其他项目包括4 项重金属(锑、铍、钴、钒)、挥发性有机物(选测4 项)、半挥发性有机物(选测10 项)、石油烃(C10-C40 )。 根****实验室检测分析结果,得到如下调查结论: (1 )土壤样品分析结果 pH 值为8.05~8.37 ,共检出12 种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锑、铍、钴、钒、银、锡),2 种挥发性有机物(乙苯、苯乙烯)以及石油烃(C10-C40 )。除了银、锡外,所有检出因子的浓度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银、锡的检出浓度均低于风险控制值(分别为100mg/kg 、12000mg/kg )。 (2 )地下水样品分析结果 pH 值为7.1~7.9 ,共检出10 种重金属(砷、镉、汞、锑、钴、镍、铜、钒、银、锡)、2 种挥发性有机物(三氯甲烷、1,2- 二氯乙烷)及石油烃(C10-C40 ),其中钒和石油烃(C10-C40 )的检出浓度值低于《**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 〕62 号附件5 )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余检出因子的检出浓度值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IV 类标准限值。 根据地块未来规划及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该地块内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满足第一类用地开发和建设要求,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