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龙煤七台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胜利煤矿一井改扩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2********249294M | 建设单位法人:王戈 |
谭吉同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区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胜利煤矿一井改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06-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褐煤开采洗选;其他煤炭采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690-B690-其他煤炭采选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
经度:130.****20117 纬度: 45.****09659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12-21 |
七环审〔2020〕7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2-08-1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7486.73 |
622 | 运营单位名称:****胜利煤矿一井 |
912********053485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胜利煤矿一井 |
912********0534858 | 验收监测单位:**省环科****公司 |
912********802265H | 竣工时间:2024-06-1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2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826l6sAg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1)建设规模:30万t/a (2)井田面积为6.52km2 (3)全井田共开采煤层7个 | 实际建设情况:(1)建设规模:30万t/a (2)井田面积为6.52km2 (3)全井田共开采煤层7个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开采方式:斜井单水平、上下山 (2)采煤方法:长壁式采煤法,自然跨落法管理顶板 | 实际建设情况:(1)开采方式:斜井单水平、上下山 (2)采煤方法:长壁式采煤法,自然跨落法管理顶板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矸石不升井全部回填井下现有采空区和新产生的采空区 (2)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1台 (3)**1座处理能力为20m3/h****处理站 | 实际建设情况:(1)前三年,矸石从不升井、回填采区变为矸石升至地面后不暂存、直接装车外售至**市****公司综合利用,三年后不升井回填,措施未弱化 (2)未建设食堂,措施未弱化 (3****处理站处理能力由20m3/h变更为100m3/h |
(1)前三年,矸石从不升井、回填采区变为矸石升至地面后不暂存、直接装车外售至**市****公司综合利用,三年后不升井回填,措施未弱化 (2)未建设食堂,措施未弱化 (3)为预防以后不断开采导致涌水量变大,****建设处理能力为100m3/h****处理站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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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434 | 33.4 | 0 | 0 | 0.434 | 0.434 | / |
0 | 4.375 | 11.8 | 0 | 0 | 4.375 | 4.37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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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处理站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 及《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06) | 实际建设1座处理能力100m3/h****处理站 | 已监测 | |
2 | ****处理站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 及《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06) | 时间建设1座处理能力为10m3/h****处理站 | 已监测 | |
3 | 初期雨水收集池 | 无 | 实际建设1座容积3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 | 无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主井热风炉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及表4 | 多管+布袋除尘器 | 已监测 | |
2 | 副井热风炉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及表4 | 多管+布袋除尘器 | 已达标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吸声、隔声、阻尼、减振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 | 已建设 | 已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严格遵循“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加强地下水保护。严格落实地下水水质、水位跟踪监测计划。加强对居民用水井的监测,一旦出现异常情况或影响取水,应立即启动供水方案,确保供水安全。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实行分区防渗措施,做好危废贮存库、油脂库、****处理站、****处理站、初期雨水收集池等区域防渗工作 | 已按照环评要求严格遵循“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加强地下水保护。严格落实地下水水质、水位跟踪监测计划。加强对居民用水井的监测,一旦出现异常情况或影响取水,应立即启动供水方案,确保供水安全。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实行分区防渗措施,做好危废贮存库、油脂库、****处理站、****处理站、初期雨水收集池等区域防渗工作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研石不升井全部充填井下采空区;锅炉灰渣需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和脱水后的污泥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润滑油和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收运处置 | 矸石前三年升井不落地,直接装车外售处理,锅炉灰渣外售处理,生活污泥与生活垃圾统一交由市政部门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由京盛华处置,均已签订协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应制定生态重建与恢复方案,按照“边开采、边恢复”原则,及时落实各项生态重建与恢复措施。制定地表移动和岩移观测计划,制定生态监测计划,指导生态防护、恢复综合措施落实:对于因地表移动所形成的局部塌方,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整治,采取必要的充填裂缝、局部平整和植被恢复,确保地表植被能够得到及时恢复。服务期满后对井田沉陷区和项目占地等进行复垦恢复,按沉陷区实际情况回复为耕地、林地和草地等 | 已按照环评要求制定生态重建与恢复方案,按照“边开采、边恢复”原则,及时落实各项生态重建与恢复措施。制定地表移动和岩移观测计划,制定生态监测计划,指导生态防护、恢复综合措施落实:对于因地表移动所形成的局部塌方,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整治,采取必要的充填裂缝、局部平整和植被恢复,确保地表植被能够得到及时恢复。服务期满后对井田沉陷区和项目占地等进行复垦恢复,按沉陷区实际情况回复为耕地、林地和草地等 |
表7 风险设施
1 | 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已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本****煤厂,项目产生的原煤经全部****公司****煤厂,****煤厂设计洗煤能力150万吨/a,因此可以接纳本项目年产30万t原煤的洗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煤厂,项目产生的原煤经全部****公司****煤厂,****煤厂设计洗煤能力150万吨/a,因此可以接纳本项目年产30万t原煤的洗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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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村(部分位于井田内,部分位于井田外,绝大部分已经搬迁,搬迁区域已经进行了土地复垦,没有搬迁的民房约 50 户已列入第二批搬迁计划,预计2021 年底完成搬迁)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南侧:**村部分位于井田内,部 分位于井田外,目前已基本全部搬迁,搬迁 区域已经进行了土地复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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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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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制定生态重建与恢复方案,按照“边开采、边恢复”原则,及时落实各项生态重建与恢复措施。制定地表移动和岩移观测计划,制定生态监测计划,指导生态防护、恢复综合措施落实;对于因地表移动所形成的局部塌方,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整治,采取必要的充填裂缝、局部平整和植被恢复,确保地表植被能够得到及时恢复;运行期采取生态补偿与保证措施;服务期满后对井田沉陷区和项目占地等进行复垦恢复,按沉陷区实际情况回复为耕地、林地和草地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按照环评要求制定生态重建与恢复方案,按照“边开采、边恢复”原则,及时落实各项生态重建与恢复措施。制定地表移动和岩移观测计划,制定生态监测计划,指导生态防护、恢复综合措施落实;对于因地表移动所形成的局部塌方,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整治,采取必要的充填裂缝、局部平整和植被恢复,确保地表植被能够得到及时恢复;运行期采取生态补偿与保证措施;服务期满后对井田沉陷区和项目占地等进行复垦恢复,按沉陷区实际情况回复为耕地、林地和草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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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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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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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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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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