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资交告字[2024]210号
****政府批准,******局委托****(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卫地(G)[2024]-28号 | **区常乐镇罗泉村 | 33755平方米(合50.63亩) | 工业用地-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R≥0.8 | T≥940 | JX≥40 | L≤20 | 净地 | 30年 | 288.6 | 288.6 | 2024年10月16日09时00分 | 2024年10月28日16时30分 | 2024年10月30日09时00分 | |
卫地(G)[2024]-27号 | ****园区 | 53531平方米(合80.30亩) | 工业用地-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R≥0.7 | T≥1575 | JX≥30 | L≤20 | 净地 | 20年 | 402 | 402 | 2024年10月16日09时00分 | 2024年10月28日16时30分 | 2024年10月30日09时10分 |
注: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公共**交易平台自然**要素交易市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系统https://nxys.****.org(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自动进入4分钟限时竞价等待期,限时竞价等待期结束后,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符合以下要求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联****交易中心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的同时,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联合申请竞买。
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等不良行为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均可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交易系统https://nxys.****.org查阅下载,并按照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注意事项
卫地(G)[2024]-28号:1.竞买保证金按照出让起始价设置,成交价款含耕地占用税,不含契税,涉及林、草植被恢复费、补偿费由竞得人缴纳。2.竞****人民政府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建设,各项指标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准变更,否则不予验收并依法依规处置。
卫地(G)[2024]-27号:1.竞买保证金按照出让起始价设置,成交价款含耕地占用税,不含契税,涉及林、草植被恢复费、补偿费由竞得人缴纳。2.竞****人民政府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建设,各项指标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准变更,否则不予验收并依法依规处置。3.按照《****办公厅关于推进产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实施意见》,该宗地以产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土****工业园****委员会签订《产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明确“3+X”控制性指标,项目建设达不到“标准地”用地履约要求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协议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参加本次网上出让活动中遇到疑难问题,****中心******局联系。
交易中心地址:**市**区丰安东路9号;
联系人:唐女士。
联系电话:0955-****696。
2.出让人地址:****市**区**东路21号;
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0955-****818。
3.数字证书办理:数字证书包括介质数字证书和移动数字证书,通过进入交易系统https://nxys.****.org,点击登录/注册办理。
******局 | **** |
2024年0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