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现就报废资产处置项目进行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名。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报废资产处置项目
1.2 项目编号:****
1.3 招标范围:医院报废资产处置。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必备)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的证明文件。
2.2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医疗器械/设备回收相关内容;具有《再生**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
2.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以来任一****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2.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投标人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2.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2.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提供声明函;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参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磋商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2.8 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请提供查询结果证明。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税收违法黑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
2.9 2021年以来从事过其他单位的报废处置工作,提供类似业绩合同或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09月24日—2024年09月29日
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注:请将以上报名资料加盖公章(PDF格式)一并发于邮箱****@163.com,邮件主题为“医院报废资产处置项目+公司名称”。
逾期未收到的报名资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四、踏勘现场
1、踏勘现场时间:2024年09月30日上午9时00分(**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踏勘现场地点:****东院区住院部一楼东
2、踏勘人员一般包含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每个公司最多允许2人参与踏勘。
3、踏勘期间竞价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出让人均不负责。
五、报价文件要求
1、报名成功的竞价人将会收到报价格式文件(电子邮件发送),竞价人按照报价格式文件的要求填写完整,竞价时需按文件格式填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营业执照(盖公章)、报价表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后,密封包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将密封完整的报价单及递交至****东院区住院部一楼东。
2、将该批报废物品搬出院外依法依规合理处置,处置中发生的清理、拆装和运输、人员安全事故等过程中的费用由竞价单位承担。
3、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9时00分,逾期不予接收。
六、质疑与受理
有意向的供应商若对本项目存在异议,请于报名期内将质疑函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签字)同时提供营业执照(需显示法定代表人名字)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交****资****监察室,逾期视为无异议,采购人不再受理。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招采办)
电 话:0371-****0089
联系人:胡****管理科)
电 话:0371-****5454